福建将开展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放开落户限制

15.06.2016  10:58

  东快讯(记者齐榕)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共计40条,要求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

  新就业大学生等纳入公租房范畴

  《意见》提出我省将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将符合条件的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投资购买库存商品住房经营房屋出租业务。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