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漳州市将全面淘汰机关及事业单位“黄标车”

22.05.2015  17:01

  今年,漳州市将全面淘汰机关及事业单位所有“黄标车”和2005年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昨日,漳州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出炉。

  在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方面,漳州市政府将强制报废老旧机动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注规定》予以强制报废。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强制注销档案。另外,今年将全面淘汰机关及事业单位所有“黄标车”和2005年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鼓励其他类型老旧机动车辆提前报废。

  而外地机动车转入漳州本市的,应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审核规定。其中,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载客汽车(不含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机动车环保形式核准目录以外的机动车、使用年限超过6年的机动车不得转入漳州本市。机动车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漳州市区今年还将逐步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而各县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逐步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实施非“绿标车”限行、禁行。(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