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男子为讨债将他人绑树上 因非法拘禁被判6个月

22.11.2016  18:37

  大宁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高佩晶)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以非法手段索要欠款,则可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前,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林某某犯非法拘禁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2015年3月3日,被告人林某某在霞浦县某乡的一个虾塘边,向陈某讨要其之前借给陈某的欠款。因陈某无力偿还,林某某便将陈某推拉至家中,林某某拿出欠条向陈某讨要欠款,闻讯赶到现场的陈某母亲将欠条撕毁后离开。事后,林某某在要求陈某签订欠条未果后,又将陈某拉至自家老宅内等地继续要求陈某签订欠条。其间,林某某使用绳子将陈某的双手绑在树上,并强行让陈某在一张欠条上按手印,但该欠条在陈某按手印时被陈某撕毁。当日下午3时许,林某某将陈某释放。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推拉、捆绑等方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最终依法判处林某某六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