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青年法官的新角色:兼职基层“三大员”

16.07.2014  17:01
  如何让青年法官迅速成长?将乐县法院让青年法官到基层兼职,担任乡镇综治联络员、学校法制辅导员和农村困难群体关护员。

  一

  “缺乏基层工作经历是青年法官调解经验不足、群众工作基础差的主要原因,让青年法官到乡镇机关兼职,能够有效弥补这块短板。”将乐法院院长陈晶说。

  2013年,将乐法院将14名青年法官选派到全县13个乡镇和1个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担任综治联络员。

  老王和老汤是古镛镇龟山村比邻而居的村民,两家中间相隔一条3.6米宽的自然通道。老汤在没有取得《建房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通道上建房。

  “我的法律知识不够,调解一些简单的案件还可以,遇到法律关系复杂的我就不知从何下手。”人民调解员谢金山说。

  在古镛镇担任综治联络员的民一庭审判员李绍泉为谢金山分析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后,谢金山很快将两家的矛盾化解了。

  2013年以来,该院14名综治联络员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234件。

  二

  2013年3月,将乐县光明中学初一学生小强结识了学校“校霸”李某。李某一伙利用上课时间到学生宿舍偷东西,让小强帮忙望风。此事很快被学校查出,公安机关给予李某等人治安管理处罚。

  为使李某和小强等人能够深刻认识盗窃行为的严重性,担任该校法制辅导员的少年庭法官汤晓慧决定以盗窃案件为题材,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

  “我认为我没有罪,我只是帮他们‘放哨’,我又没偷。”在模拟法庭上,小强振振有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犯罪,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盗窃行为,但参与了整个盗窃的过程,为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在其中起到了辅助作用,所以构成盗窃罪……”汤晓慧在模拟法庭上,为学生们耐心释法。事后,小强心有余悸。

  安排青年法官到中小学兼职法制辅导员,是该院为青年法官精心打造的又一个“练武场”。2013年以来,该院青年法官对接全县23个中小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模拟法庭等活动54次。

  三

  “一些农村存在治安环境差,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让青年法官到农村兼职困难群体关护员,既能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又能增进法官与群众的感情,一举两得。”陈晶道出了让青年法官到农村兼职的初衷。

  李全华是将乐法院南口法庭的一名青年法官,兼职南口村困难群体关护员。南口村有10余名留守儿童。李全华发起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基地,由法院、司法、教育等部门联合加强留守儿童管护教育。

  “李法官就像是我们的亲人,我们有法律上的事都可以咨询他,邻里间有纠纷也可以找他帮忙调解,他是我们的主心骨。”南口村留守老人谢某谈起李全华时竖起了大拇指。

  2013年以来,将乐法院共选派7名青年法官兼职农村困难群体关护员,共举办法律夜校33次。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