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法院:染上赌博恶习入不敷出 三老乡流窜抢劫受刑罚

22.01.2015  17:28
  三名老乡在外打工为养家糊口,岂料纷纷染上赌博恶习,多年积蓄被挥霍,面临生活压力遂动歪脑筋,想通过不劳而获的方式“发家致富”。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斌、朱某亮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6月,胡某、邱某斌和朱某亮商量决定从湖南到福建实施抢夺,准备了一辆无牌号的摩托车和一部旅行车,由朱某亮负责驾驶车辆进行接应。同月16日,三人到达将乐县,邱某斌乘被害人张某旺不备,从背后抢走其戴在脖子上的一条黄金项链中的一段。随即由胡某接应逃离现场,与朱某亮会合后,将摩托车搬上旅行车离开将乐县。经鉴定,被抢的该段黄金项链价值6018元。后三人流窜至清流县,以同样手法抢夺的金项链一条,价值22313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邱某斌、朱某亮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其中胡某系累犯。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