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一村民拿不到征地补偿 将村委诉至法院

22.02.2017  19:13

  台海网讯 据将乐在线报道,只要拥有村民身份,就能享受到村里的各项福利待遇,特别是遇到所在村征地拆迁时,可以分到一笔征地补偿款,而将乐的陈某险些拿不到这笔钱。

  1989年,陈某多年前随着父母从老家将户籍迁入将乐县某村委会所在地,并与谢某组成家庭,育有两女,且妻子谢某与二女儿均落户于该村。2010年至2012年间,该村因政府规划征地,按人均24518元的补偿标准进行发放。

  根据该村的分配方案,陈某家庭系二女结扎户,应多分半人份的份额。陈某尽管拥有当地户口,但由于他来自外地,村民们便认为他是“外来户”,与大伙一起分钱是占了便宜。在村组议事会上,多名村民反对陈某获得赔款,并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眼看11万多元赔款就要泡汤,在多次与村委会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某一家人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他们应得的征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