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封江文化旅游等项目近期征地 用途为商业用地

30.07.2014  11:43

  福州新闻网7月30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马尾大桥以北、福厦高速连接线以东一建设项目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集体土地2.6206公顷、城门镇厚峰村集体土地0.0334公顷、城门镇梁厝村集体土地44.4084公顷、城门镇洋坑村集体土地1.4172公顷、城门镇集体土地5.2408公顷,用途为商业用地及其配套。

  帝封江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集体土地1.1258公顷、盖山镇吴凤村集体土地3.3635公顷、盖山镇竹榄村集体土地6.4250公顷、盖山镇集体土地0.8026公顷,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其配套。

  帝封江A地块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浦口村集体土地0.3126公顷、盖山镇竹榄村集体土地11.8660公顷、盖山镇吴凤村集体土地2.0344公顷,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其配套。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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