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破获宁德市首例非访寻衅滋事案

25.02.2016  11:04

   宁德网消息(夏岩缘 刘佳丽) 信访本是群众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也是上层组织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偏有人以信访为名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日前,寿宁警方破获宁德首起以信访“维权”为幌子的寻衅滋事案,涉嫌犯罪的寿宁籍居民吴某宣被寿宁警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2008年2月15日,寿宁县托溪乡村民练某珠因失火(已判决)导致同村吴某资种植的板栗被烧毁。案发后,吴某资向练某珠及家人索要赔偿无果。嫌疑人吴某宣得知后,以帮助吴某资向练某珠索赔为借口,与吴某资签订了该板栗山的虚假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后吴某宣持该合同及补充协议,多次到寿宁县法院及相关部门上访“维权”,要求练某珠赔偿其承包的板栗损失等。后经法院调解,吴某宣与练某珠达成调解协议,由练某珠赔偿吴某宣28000元。

  而2008年6月份以来,吴某宣借故生非,闹访、缠访并提出无理诉求,先后进京非正常上访13次,其中因非访被北京警方训诫8次,行政拘留1次,被寿宁警方处以警告2次,行政拘留3次。吴某宣进京非访期间,多次以要滞留北京非访等方式要挟接访部门,并强行索要财物数千元。

  去年10月23日,寿宁警方对嫌疑人吴某宣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2月1日执行逮捕。警方在侦查吴某宣涉嫌寻衅滋事案中,吴某资多次故意对吴某宣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进行虚假证明。今年1月12日,吴某资涉嫌伪证罪被寿宁警方刑事拘留,近日被警方执行逮捕。

  对此,警方提示,时下仍有少数人“热衷”于通过歪曲、捏造事实非正常上访,索要财物牟取私利,更有甚者唆使、胁迫、挑动、组织、蒙蔽一些人聚众非访、缠访、闹访或无理访,肆意扰乱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对此将依法追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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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访指的是非正常上访,指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