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梦龙无讼文化”建设纪实
08.12.2014 11:54
本文来源: 法院
寿宁法院是冯梦龙司法文化的挖掘者、继承者、转化者和发展者,与冯梦龙文化始终相伴同行。1954年建院之后,该院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冯梦龙宦寿旧址上办案办公。1985年,该院审判办公楼前建起纪念冯梦龙的戴清亭。近年来,该院干警深入挖掘冯梦龙司法文化、勤廉文化,深入民间搜寻冯梦龙民事判决文书,收集整理冯梦龙民间传说,撰写冯梦龙文化研究文章,开始在司法实践中加以融合,以此作为法院特色文化,尤其是该院以“无讼”理念为核心,把冯梦龙文化有机融入司法改革创新中,确立新思路,赋予新内涵,创建新机制,搭建新平台,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形成继承、发扬冯梦龙文化的良好气氛。
拓展“无讼”新理念
寿宁法院以冯梦龙“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理念为指引,结合寿宁“九山半水半分田”、乡土社会特点依然显著的县情,深入贯彻福建省高院《关于深入开展“无讼”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构建海西“少诉无访”新茶乡工作意见》、《关于共建“无讼区域”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制度,提出构建海西“少诉无访”新茶乡的总体工作思路,设立“无讼区域”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无讼”外联部,制定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实现案件数全省最少,万人诉讼比全省最低,无讼建设全省最优”阶段性工作目标。
2013年该院受理并审结的案件总数由2009年的1917件直线下降到当年的602件,创下全省法院新低;万人诉讼比为21.5/万人,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7,取得明显成效;当年度获得全市法院综合绩效考评第一名,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
2014年,该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寿宁县委、县政府联合下文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无访”乡村建设活动,将“少诉无访”升级扩展为了党政部门的工作思路。
赋予“省其谳牍”新内涵
把“省其谳牍”置于现代司法制度背景下加以观照,在普通民事、行政纠纷及轻微刑事诉讼等范围,其意涵可以从单向度的“减省法律文书”向多向度的“减省法律文书、简化诉讼程序、减免诉讼费用、减轻群众诉累”等延伸拓展。比如“减省法律文书”:法院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在纠纷调解中对当事人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自身所作出的法律文书能简则简,当长则长。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寿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改革裁判文书,成立文印室和文书校核办,集中优秀青年法官担任文书校核员,引入激励机制,开展简化结案报告、强化文书质量活动,严把文书制作和校核质量关,结合审判实践不断探索“简案简写、繁案精写”的文书改革之道,妥善处理好裁判文书的专业与大众、繁复与简当、共性与个性三方面关系,以释法说理为灵魂,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精炼文字,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心服。
2012年,该院没有发现一份裁判文书因质量不合格问题受理公众质疑,在相关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度高达99.5%;一审服判率达 98%,高出全省平均值五个百分点。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寿宁的诉讼案件中有不少属于“豆角官司”、“争气官司”,案情比较简单,标的金额不大。为此寿宁法院推行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展试点小额速裁审判,简易审案;同时注意到农村血缘、地缘、风俗、习惯等因素对诉讼的影响,倡导到案发地办案,为当事人提供多样选择,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省审判资源。
2013年,审结民事案件377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339 件,占 89.9% ;审结刑事案件106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90件,占84.9%;二者合计占民事、刑事案件总数88.8%。寿宁法院的司法改革实践,赋予了“省其谳牍”理念以时代新内涵。
创建“可使无讼”新机制
寿宁法院以冯梦龙“无讼”理念为指导,创立“网格化讼”、“无讼区域”共建、“司法门诊”、“三级化讼”等一系列工作新机制,多元调处、诉调对接推进“无讼”建设。
“网格化讼”机制就是法院以推进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群众的家门口为目的,探索建立“诉前与诉外相结合、司法资源集约化利用机制与法律服务输出机制共拓展”的无讼建设新模式;以党组织名义和基层单位签订协议,把全体庭长级以上法官和全部人民陪审员分片定向挂点到全县14个乡镇和7个社区,以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村居”、“无讼校园”、“无讼林区”、“无讼企业”等为载体,并调动利用化讼联络员、人民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县乡职能部门、乡贤亲友群体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源头化讼,促使大量社会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替代方式获得化解。
“三级化讼”机制,针对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提出“副庭长集约化讼、庭长接力化讼、院领导兜底化讼”新理念,创设“一般矛盾一级一次性成功解决,重大纠纷分流二级精办,疑难复杂案件三级会诊”的滤网式化讼模式,把调解工作和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可调可判,克服分庭式管理之不足,强化全程释明说理答疑,坚持细致地做群众工作,不断提升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这两项工作机制施行以来,寿宁法院诉外、诉前化解纠纷成效明显,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连年下降,很大程度上实现事了人和案消,为当事人减省了时间、精力、费用,把司法为民、便民、惠民落到了实处。2014年,由这两项工作机制整合升级的网格化管理“三级化讼”机制,被福建省高院评选为优秀司法品牌,下文予以全省推广。
搭建文化建设新平台
2012年,寿宁法院成立“梦龙无讼文化沙龙”,聘请县内资深文化人士担任顾问,并以此为平台,大力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深入探讨“无讼文化”和“无讼建设”经验,撰写编印无讼主题文章、报纸、画册,建设“梦龙无讼文化”长廊。
三年来,共开展院内、院外、县外院际活动共40多场次,其中包括“梦龙无讼文化寻根之旅”活动,远赴冯梦龙家乡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新巷村实地取经,迎来对方客人两批次的参观交流。
三年来,沙龙成员共撰写梦龙“无讼文化”研究文章、“无讼建设”调研文章30多篇,发现冯梦龙民事判决文书1篇,搜集整理冯梦龙民间传说11篇。创办院报《寿宁化讼新视窗》,每季1期,至今已出11期;创办《无讼日志》,每月1期,至今已出34期;编印法院品牌文化画册《引领》1本,编辑冯梦龙主题资料《山城卧治讼堂清》1册,参与编辑《冯梦龙寿宁民间传说》。
邀请专业人士设计制作冯梦龙“无讼”主题展板52个,其中25个固定安安装于院内,37个用于县内巡回展览,分别形成一个独具特色的文化走廊和一道亮丽动人的文化风景线。2014年,“梦龙无讼文化沙龙”作为单位会员加入寿宁县传统文化研究会,在更开阔的平台上参与建设冯梦龙文化。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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