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推行网络化讼效果好

27.08.2014  18:53
  寿宁素有“廊桥之乡”的美称,寿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推行无讼理念下网络化讼的“廊桥模式”,让案件越办越少,辖区越来越和谐,诉讼案件从2009年的1185件,至2012年的754件,年均案件数下降超百件,2013年全年收案602件,创全省各基层法院诉讼案件最少。

  

  ■网络化讼:坚决依靠群众 八方力量来相助

  产生纠纷的因素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因素相互交织酝酿而成的,对此不能仅仅依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传统模式去调处,法官也要学会全面诊疗、对症下药。为此,寿宁法院在办案中,坚持依靠群众,争取人民陪审员、化讼联络员、廉政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工商联民主人士 等“八方力量”的支持,尽一切可能,源头化解社会纷争。

  2013年11月,寿宁法院依法受理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叶某故意伤害案,随带案卷材料的还有一份由受害人老叶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主审法官当即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原来,附民原告人老叶与被告人叶某系堂兄弟关系,双方十多年前还同住于一个屋檐下,现在大家都富裕了,拆掉旧房子重建,因相邻土地问题而产生争吵。一时气急,没能控制住自己情绪的被告人叶某,顺手拿起一条钢钎击打老叶的小腿,致老叶小腿骨折,经鉴定伤情为轻伤。老叶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单医疗费就花费了三万多元。针对此情,法官当即组织前往案发地,召集双方的亲戚朋友,对细节问题及双方的想法进行深入地了解,得知双方既想相邻土地之争能有个彻底了结,又希望不伤亲戚间的和气。鉴于此,该院特邀具有丰富化解经验的人民陪审员老吴、善于做调解工作的社区主任老王共同参与此案的刑附民调解工作。老吴、老王介入后,多次分别与事件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话家常、念亲情、讲法理,消除当事人对法律的陌生感和亲情间的隔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老叶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赔偿。庭审当天,被告人叶某向受害人老叶诚恳致谦,破碎的亲情得以弥合;法院依法对叶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几天后,老吴、老王又深入案发地,通过细心细致的工作,把老叶与叶某之间的土地问题纠纷彻底解决好。

  2013年,该院利用“八方力量”,落实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措施,推进“公正司法、亲民司法、认同司法”建设,以非诉方式调处民间纠纷,共诉前化解纠纷148件,诉外化解纠纷398件,分别占民商事纠纷总数923件的59%,首次实现以非诉方式化解纠纷超民商事诉讼案件数。

  ■三级化讼:坚持理性息访 凝心聚力解纷争

  寿宁是较为典型的边远山区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特别是农村,还有很强的熟人型社会特征,打官司托关系、找人情是常事,相信领导比相信法律更甚。为此,寿宁法院将院内司法资源重新整合,打破庭室壁垒,创建三级化讼。一线法官“门诊”办案,快速化解各类小纷争;疑难、重大、复杂案件,上提第二级即庭长级法官接手办理;个别需要时第三级即院领导级法官介入调处。

  2013年11月11日,司法门诊部“接诊”5位农民工,因劳动报酬被上杭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而想到法院讨个说法,但却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为此,门诊法官主动出诊,多次深入乡镇找农民工核实,找业主单位寿宁县某自来水有限公司收集证据,掌握一手材料。期间,又有10位农民工加入“讨薪”队伍。针对该案详情,门诊法官呈请提级办理。由叶振平副院长主动接手,协调法援中心给予农民工朋友法律援助,并多次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农民工代表召开协调会,落实拖欠农民工人员、劳务天数、劳动报酬金额,解决方案等。历经一个多月的努力,15位农民工顺利领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款共计62968元,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通过一个审级内的三级立体化讼模式,大量的纠纷在基层一线就得已化解,确保当事人认同司法,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自试行三级化讼模式以来,寿宁法院无一件民商事案件转为申诉上访案件。

  ■源头去讼:坚持亲和司法 实干巧干惠民生

  事实证明,审判工作不能处于真空之中,全面了解村规民约、风土习俗,善于利用“说情人”实施“借力打力法”,有时更胜于法官的法言法语。2013年,寿宁法院通过“说情人”有效诉前、诉外化解纠纷178件,占诉前、诉外化解纠纷总数546件的32.6%。

  2013年7月,该院斜滩人民法庭接到该镇司法所化讼联络员小林的报告,村民江某因自家放养于山上的羊被斜滩镇兴富茶厂的狗多次咬伤、咬死,经私下协调不成,准备到法庭立案起诉。随即,该庭王晓东庭长又接到了在当地制茶业具有相当高威望的斜滩镇幸福茶厂老板吴某的电话,请其一定帮忙维护兴富茶厂的权益,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影响了茶厂正常的生产经营。原来,兴富茶厂的老板陈某因迷信有狗就会“”,同时也是出于同情心,收养了几条流浪狗,因狗咬伤他人放养之羊而惹上“官司”,觉得十分委屈愤懑;养羊人江某则因为自家羊的损失,多次找陈某索赔不成,恼怒不已,欲到法庭起诉找回“公道”。王庭长经分析,提出 “”字方针,将突破点放在化解兴富茶厂老板陈某的抵触情绪上。王庭长找来吴老板,与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先取得他的理解与支持;再请其协调配合,耐心细致的对陈老板进行安抚;后又逐一回答陈某对于法律的不解;最终,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之处,当即赔偿养羊人江某的经济损失8000多元。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在“说情人”的帮助下,在庭前就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

  坚持亲和司法,源头去讼,经常性深入乡村、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调查摸排,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彻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这是寿宁法院的法官们常做的事。他们还推行速裁巡回审判等方式下基层、接地气,尽一切可能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花费,使群众工作在一线深入,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该院林松涛院长介绍说,我们结合当地实际,走出了一条独特的立体化解纠纷‘廊桥模式’,是 ‘枫桥经验’的传承与革新,使诉讼案件始终在低位运行。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