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多元手段调处纠纷 给力“无讼”建设

23.06.2015  10:46
  “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们已经领到了第二笔赔偿款了。真是多亏了你们大家呀!”日前,寿宁县法院党组成员龚启录接到大安乡后犀溪村小项打来的报喜电话。原来,正是在法院和鳌阳镇政府、鳌阳镇司法所及社区干部的联合帮助下,为小项争取到了父亲老项在提供劳务时致害的赔偿款。

  今年4月初,老项帮助某祠堂建造的纪念馆装订模板,不慎从大门上方摔下,致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老项家属情绪缴动,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并停尸不予火化,还到祠堂筹建发起人家中采取过激行为。眼看一场群体性事件就要发生,寿宁县法院法官提前介入,在接手后的11天时间里,先后5次与鳌阳镇、司法所干部及北凤社区的人民陪审员一起组织双方进行诉外联调,并动员该姓祠堂内的威望长辈牵头制定赔偿方案,最终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一场“硝烟弥漫的战事”顿时平息。

  利用人民陪审员、当地政府干部等多方力量诉前化解矛盾纠纷仅是寿宁法院多元手段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一个举措。冯梦龙在寿宁任知县期间曾提出“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的司法理念。2012年以来,寿宁法院将寿宁实际与冯梦龙“无讼”理念相结合,创立出了“外联内合”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化解群众中的矛盾纠纷,推进寿宁“无讼”建设。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院以诉前化解、诉外化解等非诉方式调处的民间纠纷分别为459件、367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仅为769件,系全省诉讼案件最少的地方,且无一民商事案件转为申诉上访案件。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