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司法门诊”的便民之道

13.07.2015  13:23
  如何引导当事人正确的走法律程序,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诉累?近年来,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有益尝试,推行了“司法门诊”工作机制,法官身沉一线、化事息讼,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简便地实现正义。

  如今,变化正悄然发生:该院受理的各类案件逐年下降,不少诉讼者经过一番“诊断”,感受到被讼者的诚意而息诉,这令双方生活快速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导诊”: 答疑引路

  “谢谢许法官,你的劝导让我们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今年春节过后的第一天,在寿宁县法院司法“门诊部”里,一对“80后”夫妇拉着立案庭庭长许志锋的手连连称谢。

  原来,今年春节期间,小张因为在外工作的老同学回家过年,就连续七八天陪老同学通宵达旦喝酒打牌,引起妻子小缪的强烈不满。正月初六,两人又因琐事争吵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小缪想想觉得委屈,于是就将小张拉到法院,要求离婚。

  许志锋对双方的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后,觉得双方还有调解和好的机会,并不急于立案,而是不断深入细致地做小缪的思想工作,告知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同时,他指出小张的问题,要求小张拿出诚意对待妻子,关心家庭,不能过于任性。经过许志锋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小张主动向小缪承认错误,化解了小缪的怨气,使她同意放弃离婚要求,双方和好如初。

  “我们司法‘门诊部’不仅设立了导诉台,还开通了导诉热线。像小张夫妇这种家事‘小毛病’,我们通过‘诊断’觉得双方还有和好的机会,就在门诊部里就地化解,没有让它流入‘住院部’处理。”许志锋介绍说,“导诉台有提供咨询、立案导诉等职能,有专职导诉员负责接待来电来访的咨询和引导,并根据来电来访群众的动因,先‘导诊’过滤一番,分门别类地提供法律服务。

  在工作中,寿宁法院坚持“不让当事人多花一分钱,宁让法院多花一分钱;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路,宁让法官多跑一趟路”的司法为民理念,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少走弯路少费周折。

  “同志,我这事你们法院要帮我管管!”“您稍等,我看下材料,您这事不属法院管辖的范畴,我帮您联系一下有关部门。

  “法官,我要告我邻居!”“您先坐,有什么委屈可以跟我说说,我帮您理理。

  “领导,法院怎么可以这样乱判!”“您别急,我帮您看看判决书……哦,是这样的……

  ……

  走进寿宁法院司法“门诊部”,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火热场景,来的人各种各样,提出的要求也各种各样。当事人怒气冲冲上门,愁眉苦脸而来,值班法官忙着“接诊”,给出“治疗”建议。当事人心平气和出门,笑逐颜开而去。

  司法门诊部里还摆放着《便民诉讼指南》《当事人诉讼风险告知》等诉讼须知资料,供前来诉讼的当事人参阅,在便民书写台放上笔墨纸张供当事人书写诉状使用;并设有饮水处、当事人休息椅……

  据悉,2011年以来,该院司法“门诊部”共立案导诉3600多人次,劝息“争气官司”170多件,纠正不正确诉讼94起。

  ■“施诊”:对症下药

  “有人形象地把法院比作特殊医院,人病了就要去医院,而事‘病’了则要去法院。”寿宁法院院长林松涛对推行“司法门诊”工作机制是这样理解的,“案件有小有大,小的案件法院可以参照医院门诊模式,直接在门诊环节解决。这是简便实现公平正义的创新之举,也是便民利民诉讼的最佳体现,解决老百姓长期怕进‘两院’所做的具有实质意义的司法服务工作。

  为此,司法“门诊部”值班法官在立案前就先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病事”进行“把脉开方,施诊用药”,判定哪些是“重症”要“住院”,哪些是“小病”由“问诊医生”现场答疑开“处方”,避免了案件繁简不分、缓急不管,“小病”也“住院”、“动刀”等劳民伤财的事情发生。对此,小黄、小李两口子深有体会。

  2014年2月22日,新婚不久的小黄、小李夫妇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以每平方米3258元在东区买了一套74.62平方米的房子,共花243111元。合同签订后,小黄夫妇按约交付了购房款。可是房地产公司到期未能如约交付商品房。无奈,小两口只好到寿宁法院起诉。

  今年1月9日,在法官的引导下,他们来到司法“门诊部”,看过小两口的诉状后,“接诊”法官吴美云考虑到该案虽标的额较大,可是事实清楚,证据齐全,于是决定给予调解解决。她第一时间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庄总取得了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经过吴美云摆事实、举例子、释法理,不到40分钟,双方解除购房协议,小两口主动放弃向被告主张违约金及资金占用费,被告退还原告全部购房款并给予小两口48622元的补偿款。

  这只是该院司法“门诊部”通过“把脉施诊”成功调解纠纷的一个缩影。通过“把脉施诊”,司法“门诊部”值班法官们总结出了“换位调解法”、“靠背调解法”、“缓和调解法”等治理“病事”的好方法。

  如今,司法“门诊部”的“生意”越做越大,每年都有很多“病事”化解在剑拔弩张之前,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减轻群众诉累,节约诉讼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据悉,司法“门诊部”通过“问诊把脉”,每年平均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360多起,约占该院年民商事案件总数的六成。

  ■“巡诊”:上门服务

  寿宁“九山半水半分田”,大多数案件分布在乡下,且多是小纠纷,法律关系明确。如果对这些案件都采用传票传唤,法官坐堂等案,经过庭审时的唇枪舌剑,“芝麻纠纷”往往滚成“西瓜矛盾”,调解不成只能判决,案虽结事难了人不和,当事人和法院都得不偿失。

  2013年初,寿宁县法院拓展司法“门诊部”功能,把资深法官分片挂点到各个乡镇,经常下乡“巡诊”农家事。

  “巡诊”中,司法“门诊部”法官不分场地,大树下、地头里、田埂旁都可“诊断”案件;不避“土话”,不拘形式,这些平民化的一举一动,迅速拉近了法官与群众心理上的距离。

  2014年3月3日,法官龚继坚按往常一样到南阳镇“巡诊”,一位50出头的中年男子拉着一位老板样子的年轻小伙急匆匆赶来,一坐下来,就从包里拿出一堆材料诉说自己的苦衷。

  这名中年男子姓龚,被他一同拉来的人是陈总。原来,2012年2月10日,他与陈总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以劳务清工的方式负责寿宁县东区山水湖畔住宅小区土石方主体工程的施工。2012年9月上旬,老龚按照协议书做完山水湖畔一期、二期、三期土石方工程,经结算,被告共欠工程款计11.03万元。

  听完老龚的诉说,龚继坚立即着手调解,他从老龚的家庭情况、拖欠工程款将面临的法律责任、声誉受影响不利做生意等多角度向陈总陈述利害。在龚继坚的耐心释法说理下,陈总向老龚表示了歉意,并当场结清了工程款。愁容满面的老龚也一下子焕发出容光。

  同时,寿宁法院还在全县纠纷多的乡镇、村选择了作风扎实、经验丰富的50名人民调解员,聘请他们为化讼联络员,并确定了司法“门诊部”作为“联姻”部门,制定了“联姻”工作制度,将人民陪审员、化讼联络员都分别挂点到全县14个乡镇和7个社区,以网格化的方式全力开展诉调对接。

  “司法‘门诊部’开展‘巡诊’,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农民诉讼,但其深刻涵义却是维护一方社会的和谐稳定。”林松涛说,“同时,在与人民调解员开展‘联姻’过程中,当地的简易民事纠纷均由人民调解员先登记、先调解。涉及需要法院予以确认的,法官通过审查,对有履行标的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及时予以确认。确认后,以法院的名义正式制作法律文书,如一方到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凭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解决了长期困惑人民调解组织的‘空调’问题。

  据统计,2011年以来,司法“门诊部”共下乡“巡诊”2327人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553起,协助人民调解员处理疑难案件349件,司法确认协议186件。

  “‘巡诊’的做法好,借款合同案件一个村走进去都有好几件,法院以往老用传票叫群众到县里处理,我们不方便,群众负担更重。现在,法官‘巡诊’办案,确实便民利民。”寿宁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事长龚明瑞对法院这种做法给予了肯定。

  代表评价

  近年来,寿宁法院摸索、建立了“司法门诊”等一系列新机制,将大量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源头,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结怨;让群众看得见、摸得到,缩短了司法与群众的空间距离、时间距离、心理距离,接地气,顺民意,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国人大代表、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鹏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