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司法扶贫拔“穷根”
02.11.2015 17:27
本文来源: 法院
挂钩帮扶: 精准式脱贫
“谢谢党委政府,谢谢法院!”10月14日,接到林松涛院长递过来的慰问款,何成波举起粗糙而瘦弱的双手,连连抱拳。
凤阳乡是寿宁法院林松涛院长的工作联系点。为了更好的做好该乡贫困户帮扶工作,林松涛利用每月“无会周”和其他时间,经常深入到挂钩村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群众的经济收入、家庭人口、生活困难等情况,听取村干部群众对法院驻村干部开展帮扶活动的反馈,征求意见和建议。14日这一天,林松涛一行给何成波等20户扶贫户送去每户2000元的帮扶慰问金。
今年7月,寿宁法院派出两名军人出身的干警分别到凤阳乡凤阳村、上大洋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重点牵头开展精准帮扶工作。他们上任伊始,就拿着笔记本,挨家挨户走访群众,把走访情况记录在册,以不同群体、不同家庭的贫困“症结”为导向,开展精准式脱贫帮困工作。
“能下派来驻村,我很自豪,因为我有机会能够用自己的双手为山里的老百姓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谈及驻村,张清引以为豪。
最近,寿宁法院干警发现工会主席张清的形象有了很大不同,不但平常的工作制服换成了暗色系的运动休闲装、运动鞋,而且皮肤也变黑了。
“我们的张主席风格巨变呀!”同事们开玩笑打趣他。
“为了跑得快,不让狗咬。”他笑呵呵地说。
张书记的改变当然不是因为怕狗咬,而是在驻村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他白天要到乡里办事,要到山上调查,要在不同的自然村之间往返奔走,夜晚要走村串户了解村民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甚至化解矛盾纠纷,召开村两委会研究村务等,休闲服、运动鞋就显得更适合,更轻便灵活。
凤阳村是个种植葡萄的大村,今年,又是个葡萄丰收的年份,为了保障村民实现既丰产又丰收,张清主动干起了“推销”的活,启动了自己的所有人脉资源和营销潜能,让村民获得实惠。
担任主任科员20多年的上大洋村第一书记卓仕周对此也深有感触。上任伊始,卓书记就深入调查,摸清村情。上大洋村是凤阳乡一个紧邻周宁县淳池镇地界的行政村,距乡政府所在地12公里,海拔870米,辖2个自然村,105户390人,外流人口多,留守人口只有31户,100来人。村里的传统产业竹、林、茶,由于交通不便、散户种植、没有加工、缺乏营销等原因,没能让村民们“变绿为宝”。村民们要求最迫切的是帮助打通交通瓶颈,发展致富产业。
“让村民一夜都富起来,不现实。但是我希望在自己驻村的日子里,扩大养殖和种植规模,完成最后一公里硬化路面建设。当务之急,就是用最快的时间把南疆黄羊养殖合作社成立起来,初步做到500只的养殖规模,让村民感受到实惠。”军人转业的卓仕周成竹在胸,言语中透露出对未来帮扶工作的热切盼望。
乡党委书记梅春强说:“寿宁法院两名下派干部虽然来得时间不长,但是他们扎根村里,给广大群众送知识、送技术,为老百姓办实事,村民对他们的工作评价都很高。”
理诉化讼:便民式减贫
“您贴心的做法让我顿觉解脱,太感谢了!”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范大哥由衷地对主审法官吴美云说。
范大哥与妻子小叶婚后恩爱,家庭和睦。但从2008年起,范某患上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了生计,小叶带着女儿到城关打工。范大哥日常起居则由其母亲照顾,双方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接到原告小叶的离婚起诉后,吴美云法官多次到范大哥家里走访,与范大哥及其家人沟通,入情入理做思想工作。考虑到范大哥的身体情况,吴美云决定采取上门调解,于是,她召集小叶到范大哥床前,耐心疏导,将情、理、法贯穿于调解过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女儿抚养、债务等问题达成了协议。
案件虽然调解完了,可是在吴美云的心里,事情并没有结束,她的内心还牵挂着范大哥的生活,她利用下乡等机会去看望他。正如她说的: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我也希望他的日子能过得好起来。简单的话语,却道出了法院干警质朴、善良的一面。
据了解,2012年以来,寿宁法院针对辖区内有许多老年人、农民工群体、偏远村群众等当事人,因身体或条件限制而不方便上门接受司法服务的情况,在全县14个乡镇、7个社区设立了21个立案联络点,开展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通过无讼共建活动,在交通不便的乡村设立司法联络网络终端36个,便利村民司法联络。邀请22个村委(社区)干部、社会乡贤、人民陪审员担任驻村(社区)导诉联络员,在最基层提供司法公开新媒体推介、信息化导诉联络、网格化讼挂点法官联系等服务。与此同时,利用巡回审判、乡村夜调、赶圩开庭、带案下乡调解等特色司法服务,让群众不因贫困而享受不到司法服务。
该院叶帮岩副院长介绍,为了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法院对生活确有困难而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3年来,共减免诉讼费35万元;制定法律援助47人次,节省代理费14万元,以共建或挂钩形式帮扶114户贫困户,资助贫困学生10人,帮扶资金达130多万元,让老百姓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与和煦,被辖区百姓称为“阳光工程”。
生态司法:护航式扶贫
寿宁县地处洞宫山脉东麓,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深,地形复杂,林地面积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4.8%,是中国花菇之乡、中国名茶之乡。辖区百姓靠山吃山,因此保护森林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就显得尤为重要。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012年以来,寿宁法院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的战略,从生态司法的公益性、恢复性、预防性入手,推进生态司法品牌建设,不断打造升级版“绿色司法”,司法护航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寿宁” 建设。犀溪镇犀溪村的老叶,小学没毕业的他属于村里典型的贫困户,仅靠种植几亩薄田维持生计。
2015年2月13日下午,老叶携带锄头、二齿耙、打火机前往犀溪村“炉必庄”山场自有茶园劳作,将铲下的杂草堆积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燃烧的杂草蔓延至上方茶园,引发“炉必庄”山场森林火灾。起火后,老叶参与扑火,但因火势大,大火无法扑灭。经勘察鉴定,造成过火林地面积56亩。
“我烧的是自己的茶园,不小心烧到别人的林地,怎么就犯法了呢?”庭审中,老叶对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感到不解。
“你擅自野外用火,且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而且过火面积又大,这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吴生兴法院耐心解释。
……
就这样,吴生兴一个个问题回答着老叶的疑问。
“我知道错了……”老叶深感懊悔。
综合考虑到老叶的年龄、家庭情况、悔罪表现及受害人同意免除赔偿责任,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于2016年春季按林业部门的设计要求对尚未更新造林的火烧迹地进行补植复绿。
“从以往案例来看,肇事者大都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且家庭条件较差,一不小心,就酿成大祸,使本已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吴生兴法官语气中带着遗憾。“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特殊人群的宣传教育,对偏远地区的老人、妇女还有儿童要增强他们的防火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2012年以来,寿宁法院成立林业车载巡回法庭,在下党、托溪等乡镇成立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纠纷调解。审理涉林案件适用补种复绿37件37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4780余亩,开展专题宣讲11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有效保护了生态资源,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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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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