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借力宣传润物无声

30.09.2015  19:16
  “大哥,你不能这样暴力对待你的妻子,这样是违法的……。”斜滩庭李斌法官借巡回审判之机向乡亲们宣传起法律知识。

  寿宁地处山区,山多、地僻、村散、路差,经济相对落后,而且外出人口较多,域内多留守老人和儿童,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较为薄弱,案件多为婚姻、邻里纠纷等“毛脚官司”。

  为了能够“润物细无声”的起到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寿宁法院下了苦功夫。该院创立“网格化讼”、“无讼区域”共建机制,积极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居”、“无讼校园”、“无讼林区”、“无讼企业”创建活动,并利用化讼联络员、人民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县乡职能部门、乡贤亲友群体等各方力量,在源头化解纠纷的同时,也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全面覆盖到基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我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实现了案件调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的“无缝对接”,在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中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建设。

  据了解,该院还充分利用民事调解中心、斜滩法庭、车载女子巡回法庭、交通法庭经常性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在事发地调解纠纷、审判案件,达到审好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下乡办案的同时,与村委、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协同配合,以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为宣介重点,将法律咨询、宣传送到基层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不断提升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为少诉无访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