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乡村文明咱帮忙

01.09.2015  11:17
  “考虑到现在时农忙时节,我们选择在晚上时间来调解,这样不耽误农忙,也能尽快化解矛盾”。8月25日晚8点35分,李斌庭长在斜滩镇斜滩村老郭家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几年,寿宁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维护乡村和谐,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当成民心工程来抓,立足本职,延伸职能,共建文明乡村。

  该院积极开展带案下乡活动,把法庭“搬进”当事人门口,就地办案,同时,加大乡村资源保护力度,依法制裁非法狩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案件;联合县国土、劳动保障、林业、妇联等部门对农业生产、农业发展纠纷,土地流转,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及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工作,促进美好乡村建设;推进无讼村居建设,创设“无讼共建村居”16个,发放法官联系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活动,特别是把“留守老人”、“留守儿童”、 “留守妇女”作为服务的重点,定期上门走访,为他们提供贴心服务,促进和谐、文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青年干警投身于乡村文明建设中,参与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普法宣传、义务植树等活动,为构建乡村文明增砖添瓦。

  据了解,1至8月,寿宁法院共审结涉村居案件203件,诉前化解纠纷78件;开展法制宣传11场,接受群众咨询147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600余份,为生态乡村、文明乡村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