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民法院文创建设纪实

28.04.2018  18:53
  走进寿宁法院,各类法理谚语、文化长廊图文并茂,相得益彰;楼道内,各类牌匾影像精彩纷呈,润物无声,给人感觉平和而不失庄重,亲切不失威严。让人沐浴在浓郁的文化气息里,感受别样书香法院风采……

  “两创”实践打造独特文化

  山城寿宁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著名的红色之乡、人文之乡、生态之乡、茶叶之乡、廊桥之乡,现有三张“名片”——古廊桥、北路戏、冯梦龙文化。

  1634年至1638年,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任寿宁知县,他根据“岭峻溪深、民贫俗俭”的县情特点,提出了“险其走集,可使无寇;宽其赋役,可使无饥;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的施政纲领并付诸实施,为寿宁留下了宝贵精神财富。而厚植在这片文化沃土上的寿宁县法院,就有着创设特色鲜明法院文化的厚实基础。

  “我院是冯梦龙文化的发掘者、继承者、转化者、宣传者和受益者。自1954年建院起,长期在冯梦龙宦寿旧址办公;2011年我院搬迁到新址之后,进一步深入挖掘冯梦龙文化,围绕冯梦龙无讼文化进行‘两创’实践,打造特色的法院文化。”谈起梦龙无讼文化渊源,寿宁法院院长林松涛如数家珍。

  文化建设需要平台,正因如此,2012年,该院成立了梦龙无讼文化沙龙,拉开了打造梦龙无讼文化的序幕,紧接着一幕幕梦龙无讼文化大餐精彩亮相——强化与冯梦龙故乡苏州互访交流,探寻梦龙精神;组织梦龙无讼沙龙研讨、深挖无讼文化,建设文化长廊;铸造树立梦龙铜像,建设梦龙阆苑、下党梦龙书吧,谋划无讼展馆,参与高峰论坛,开展无讼建设;编印报刊画册,出版文化专著,拍摄《大梦无讼微创新》宣传片、《漫说梦龙无讼》动漫微视频,评选年度汉字,设置无讼大奖……这些无不融入着梦龙文化的内涵。

  “寿宁法院与冯梦龙文化始终相伴同行,他们依托梦龙文化,开展‘无讼’共建以来,所转化发展梦龙无讼文化的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宁德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龚赞梅给予了高度评价。

  “两化”聚力彰显暖心行为

  走进寿宁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窗明几净,各类温馨的提示语,摆放整齐的药品、雨具,错落有致的绿植,墙上还挂着书法、摄影作品,最让人暖心的是法官们轻声细语的回答,恬淡的微笑,无不在细微处闪亮着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光芒。

  “我院要求所有干警着装规范、举止得体和用语礼貌,注意社交礼仪、庭审礼仪和服务礼仪,用独有的精气神塑造人民法院的亲和力、公信力。”寿宁法院副院长叶帮岩介绍,“近年来,我院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让干警养成爱学,乐学的自觉性。

  激情四溢的歌咏比赛,启人心智的读书沙龙,向上向善的道德讲堂,健康阳光的体育活动……文化的因素无处不在,文化的气息处处可闻。

  在浓厚的文化氛围耳濡目染下,洗涤了干警心灵,陶冶了干警情操,使干警从中形成了公平正义是非判断标准,将爱民为民的价值观内化为价值信条、审判理念和裁判方法,营造了崇尚学习、积极进取、文明司法的氛围。

对于来自庆元的立案当事人沈玉芬来说,有着切身体验。

  3月29日下午,由于路途遥远,加上车在路上出了点状况,沈玉芬到法院立案大厅时已过了上班时间。

  正当她感到万分沮丧的时候,一个身着制服的年轻干警向她走来并问到:“大姐,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您好!我从庆元来,是想要来立案的,可是今天来太晚了。”沈大姐无奈的回答道。

  “哦,我是立案庭的小吴,您跟我来,我帮您登记。”小吴边说边引导着沈大姐来到诉讼服务中心。

  审核诉讼材料、立案登记、缴纳诉讼服务费……就这样,在小吴耐心指导下,10分钟后,沈大姐完成了立案全部手续。

  “三和”理念挂满累累硕果

  在寿宁法院,处处都能感受到一种浓浓的“”文化气氛。特别是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门前有一对醒目的对联“讼庭何日能生草,干警有时亦看山。”初一看,不大明白其用意何在,原来它还是有出处的。

  据该院党组成员龚启录介绍,冯梦龙宦寿期间,写过一副对联:“讼庭何日能生草,俗吏有时亦看山。”体现了他追求平安和谐,建设大同理想社会的愿望。

  受此影响,和谐、和解、和气,是寿宁法院的审判理念,他们用“”,与当事人“”、同事之间“”、法官之间“”、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出了成效和效率,“”出了一个为民司法的法院。

  在这种宣传“”文化的氛围里,常看到这样一些感人的情景: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都出现法官的身影。不睦的夫妻、争吵的邻里、纠葛的朋友……经法官和风细雨的劝解,他们的对立情绪缓解了下来,在冷静后互相承认自己的过错,最后重归于好。

  也是在这种“”的主题文化下,才让记者听到一些不曾听过的新名词——司法门诊部、无讼外联部、三级化讼,这些独特的词语凝结着他们的智慧和为民司法付出的努力。

  “我院成立了无讼外联部,向群众广泛发放联系卡,里面有挂点乡镇、村居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联系方式,我们还聘请化讼联络员,群众有纠纷可以跟他们联系,第一时间到家门口化讼止纷,让‘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司法门诊团队的叶兴娇法官向记者介绍。

  据悉,2012年以来,在“”的文化的指导下,该院凭借“三级化讼”机制妥善调处纠纷4761件,其中3085件依靠“八方力量”成功化解在诉外,该院也因此获得了全省十佳法院、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全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双示范”法院等荣誉称号,形成了品牌与文化齐飞、精神共文明一色的良好局面。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