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三举措完善医疗救助工作

27.06.2016  09:25

  一是扩大救助对象。除了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四类对象外,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危急重伤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重大疾病患者、长期住院的重性精神病人(三级以上)五类对象。其中重度残疾人类别从四类(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增加到六类(语言、听力)。二是提高救助标准。特殊门诊救助比例由30%提高到60%;住院救助中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从70%提高到90%,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的救助标准从60%提高至70%。新增一次性定额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两类救助。三是新增救助申请程序。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要填写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授权书。

 

(寿宁县民政局 陈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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