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国家认定
30.01.2016 17:5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日前,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就福建省第四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情况向省政府反馈,寿宁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这是继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3年,福鼎市、福安市、蕉城区于2014年分别被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后,宁德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据介绍,这次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寿宁评估检查期间,从查阅数据材料、随机抽查学校、会上答辩交流、现场问卷调查等多方面对寿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寿宁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和卓有成效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其中,寄宿学校“拎包入住”、寄宿学生免费就餐、多媒体教学全覆盖、教师培训全员免费等做法和亮点得到了评估组的高度肯定。
近年来,寿宁秉持“扶贫先扶智”理念,紧紧围绕“教育强县”战略,把创建教育基本均衡县作为民生大事来抓。“十二五”期间,全县教育经费年均增长25.2%,累计投入12.68亿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发展更趋均衡。(李宁 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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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16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