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微课的六大误解

14.04.2015  11:17

  “微课”运动已经轰轰烈烈了三年有余,但是人们对“微课”的认识至今仍存诸多偏差。大致归纳起来可以有如下六个方面。

  第一种误解:把“微课”看作是赛课

  这种误解较为普遍,我们从不少官方文件中就可以直接看到他的影子。比如有的官方文件明确提出要求往届各级各类教学大赛获奖人员参加“微课”大赛。有的单位甚至直接把老师们集中在一个时间段进行现场教学比赛。这种误解是由于没有把握“微课”的本质属性而导致的。“微课”的本质属性就是一种学习资源,虽然目前来看其主要的呈现形式还是教师的授课,但是其制作的过程和教学比赛的过程是全然不同的,“微课”中的教学过程是可以被“编导”的,是可以运用影视“蒙太奇”来构建甚至是创造教学效果的。换句话讲,能主讲“微课”的人员,和是否是教学名师没有必然关系。

  第二种误解:把“微课”限制于“微视频

  这种误解也大有人在,有的权威专家甚至直接指出“微课”就是视频。实际上“微课”的产生是这个时代造成的,是教育对时代被动适应的结果。信息的丰富直接导致了我们对待信息态度的改变,人们很难再回到对信息反复“推敲”的状态了。学习者已然如此,教学者无法不去及时调整自己的支持手段和支持方式。于是,人们开始把教学信息变短,变得更加吸引人。仅仅因为视频比较适合传递间接的经验才备受重用,但并不是说间接经验的传递只能由视频来完成,其他信息传播形式依然可以在适当的场合和条件下发挥作用。

  第三种误解:把“微课”等同于课堂教学

  这种误解依旧屡见不鲜。君不见多少评审专家在点评过程中时刻体现出这种思想。比如“该作品重点不突出”、“该作品缺乏师生互动”、“该作品只显示教师画面”等等。一个“微课”资源只展示一个知识点,那么哪里来的重点和非重点?一个“微课”是一段固化的学习资源,那么哪里来的师生互动?一个“微课”只关注对知识点的有效呈现,那么哪里要求一定要师生同台献艺?实际上微课更多的时候就是要人为制造一种“一对一”个别化辅导的效果,师生同台往往给我们的造成自己是一位“旁观者”的角色,无形中疏远师生的距离。

  第四种误解:用“课件”设计与开发的规律指导“微课

  这种误解是一种典型的拿着方法找问题的表现,也颇有刻舟求剑之像。我们在设计和开发多媒体课件的过程中,曾经总结了一些基本规律。于是有人把这些规律生搬硬套到了“微课”身上,并且振振有词。比如,在一些微课作品中使用了动态背景,有人就指出这么做不和规范,会影响学习者的注意力。多媒体课件有这个要求,那是因为多媒体课件运用的场合是在正规的教学环境中,具有充分的学习时间的保证。但是我们使用微课,往往是在一些非正式的学习场合,要克服诸多外界因素的干扰。此时吸引学习者的注意力的要求提升到了首要位置。只有达到了这个目的,才有可能进行知识的有效传递。君不见综艺节目,有几个是四平八稳,规规矩矩的,那样还有人去欣赏吗?再比如有人对微课中文字的字号提出异议,说字号过大,或者一页中的字数太少。这是因为他不知道微课更多的是要在便携终端(手机,平板)上使用,字号小或者文字多,都会直接影响信息的传递效果。

  第五种误解:用传统教学设计指导“微课”教学设计。

  这种误解也很普遍,微课资源是教学资源的一种,对其进行教学设计无可厚非。但是对微课的教学设计不能继续沿用传统的课堂教学设计,必须加入“快乐”的元素,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微课的亲和力。比如我们可以进行故事化的教学设计,用承载着教学内容的“故事”来展开叙述,通过一个个的小“故事”来讲述一个个的大“道理”。而讲故事的技巧就是首先做足铺垫,在抖完包袱后戛然而止,留下足够思考空间。这些都是我们在传统的课堂教学设计中很少涉及的,老师们需要适应,更加需要改变。

  第六种误解:“微课”产生于广东,或者产生于美国的可汗学院。

  这种误解是因为偷换了概念,“微课”这个词可能产生于广东,或者美国,但是“微课”所代表的内容早已有之。适合在短时间内学习的学习资源在网上比比皆是,而且早已存在。我们不能因为重新起了个名就说这个事物刚刚诞生。

  上述六种误解已经成为“微课”健康发展的拦路虎,从各级各类的微课大赛的评价中就可见一斑。评价者尚且如此,我们普通参赛者的观念就更加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