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省级三甲医院启动医联体建设 看病更加方便
福州新闻网12月3日讯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 日前,省卫计委下发《福建省推进医联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要求,结合对口支援帮扶工作,2016年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组建符合自身专业特点的医联体。医联体可分为跨设区市、跨县市、县域内的综合、专科、中医医联体。
“医联体是不同等级、类别、区域、隶属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疗业务协同发展需要,自愿协商组合而成的纵向协作组织。有助于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意见》要求,2015年,省、市、县级医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2016年,结合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组建符合自身专业特点的医联体。到2017年,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功能清晰、运转有效、群众受益的医联体运行体系。
医联体成员单位
一般在10家左右
此次全省范围内的医联体组建将遵循“综合联合与专科联合相结合”原则。省、市级综合医院主要与市、县综合医院组建综合医联体。省、市级专科医院主要与县级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专业科室组建专科医联体。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综合医联体。
坚持“上下联动与分工协作”原则。以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联合为主要路径构建医联体。注重落实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任务分工,上下联动,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行分级诊疗服务。
此外,还坚持“公益性联合”原则以及“政府引导与自愿联合相结合”的原则,省、市、县级医院总体按照城乡对口支援框架组建医联体,尊重已形成的合作协作或对口支援关系。其他医疗机构可自愿协商选择参与综合、中医或专科医联体。优先将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的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
据了解,根据牵头医院的级别和服务地域的不同,参与联合体医院的地域、专科等的区别,医联体可分为跨设区市、跨县市、县域内的综合、专科、中医医联体。每个医联体可全部由相同类别医院组成,也可由不同类别医院组成,成员医院数量一般在10家左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