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3家法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01.06.2016  20:01

  福州日报6月1日讯(记者 程仁山)记者昨日从省法院获悉,2013年以来,我省共有3个法院(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分别是福州市中院少年庭、南平市延平法院少年庭、三明市沙县法院少年庭。此外,36个法院(法庭)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去年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2134人,同比下降7.58%,免缓刑适用率为29.05%;有472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对1825名未成年罪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我省法院16起涉未成年人审判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67起校园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