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水泥厂能耗超国家规定限额 被罚电费逾900万

11.10.2014  13:12

  福州新闻网10月11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计量院获悉,日前,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作为第三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完成了对全省28家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2013年度专项能源审计工作。其中,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产品能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额。

  据此,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决定对该4家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执行时间自8月抄见电量起,至12月31日止。按测算,在执行期内,这4家企业将被征收惩罚性电费逾900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俞水清)

【责任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