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争夺财产案件 呈现四个新特点

07.02.2017  07:37
  家庭成员争夺财产纠纷案件,是指家庭内部有直系或旁系血亲的成员,因为财产处理发生矛盾纠纷引发诉讼的案件。该类案件主要类型有:继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经济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保险合同纠纷等。由于主体特殊,法律关系复杂,处理不慎容易引发极端事件,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近三年来共受理该类案件51件,尤其是2016年审结家庭成员争夺财产纠纷案件24件,与2015年17件、2014年11件对比上升了41.1%和118%,总标的额达1124万余元,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多由意外事件而引发。家庭因意外变故而获得数额不菲的资金,如房屋征迁补偿款、死亡赔偿金、彩票中奖、保险理赔等,家庭成员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二是涉案家庭成员身份关系复杂。参与争夺财产的既有直系血亲,又有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存在再婚、收养、未婚同居、第三者插足等事实,形成事实婚姻、继父母继子女、事实收养、非法同居、监护代理等法律关系。这类案件主要发生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和保险理赔上,受害人死亡后,其亲属因为赔偿金和保险理赔款的分割发生争执,其中公婆与儿媳之间发生诉讼纠纷居多,仅2016年此类纠纷案件就有5件,占当年家庭成员争夺财产纠纷案件21%。

  三是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部分案件家庭成员为达到独占或者多占财产的目的,不惜弄虚作假,伪造事实,编造证据,隐匿、转移财产,甚至互骂互殴,诱发妨碍作证、侮辱、诽谤、诈骗、伤害等违法犯罪。特别是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往往编造、涂改证据,如2015年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双方提供书面证据10余份,仅书面遗嘱就出现3份内容不一且有涂改的文书。

  四是案件办理难度较大。部分家庭亲情淡化,感情不牢,分割财产成为矛盾升级的导火索,对财产处理与分割争议较大,矛盾对立。如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利益的驱使,有的明显没有继承分割权利的死者兄弟也掺杂其中,要求参与分配,在其诉求得不到满足时,在采用威胁、欺诈、恐吓等方式逼迫对方让步;有的甚至把财产强行占有,给法院执行增加了难度。

  为此,该院建议:一是注重教育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以和为贵,“金钱有价、亲情无价”,让当事人理性衡量金钱与亲情,避免赢了官司、输掉亲情。二是注重事实审查。对此类案件要通过依职权取证、走访调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措施,合理甄别当事人主体资格,查清财产数额及范围,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做出公正裁判。三是注重调解工作。积极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与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促使相互体谅、相互理解,促成和解,避免矛盾升级恶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