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已建8家公办民办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

27.03.2016  11:32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蔡樱柳)今年4月2日是第9个世界提高自闭症意识日。近日,2016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暨中国精协孤独症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厦门举行,探讨如何救助孤独症患者。

  厦门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人数的统计显示,孤独症儿童已从2006的23人,增长到2015年的425人。不过,这一数据并未统计青少年以及成年人患者。据市残联康复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区两级特教学校已经开设自闭症班。此外,厦门目前有公办、民办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8家,基本可满足学龄前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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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救助措施你知道吗?

  据市残联康复处负责人介绍,2006年起,厦门实施孤独症儿童阶段性康复费用补助,2011年出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费用补助办法》(孤独症被列为精神残疾)。厦门孤独症患者在康复、入学、就医等方面都可获得一定救助,部分措施如下:

  1、厦门籍0至14岁孤独症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每月可享受最高1500元的康复费用补助。

  2、持有《残疾证》的孤独症患者,在厦门市仙岳医院治疗及派药的,每月可以享受300元免费服药、免费体检,及免交挂号费、诊察费。

  3、市教育部门规定,儿童户籍片区学校对义务教育年龄段孤独症儿童报名入学不得拒绝。据不完全统计,在厦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孤独症儿童达近百人。

  4、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按每生每月500元给予幼儿园特护补助;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每月可领取400元就学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自闭症学生,每年予以500元的就学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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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