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委:37℃-40℃ 室外露天作业不得超6小时

17.07.2014  12:35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目前福州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昨日,东快记者从福州市建委获悉: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福州市建委要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要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当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在强化建筑施工行业防暑降温措施方面,福州市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现场作业工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的检查和管理,达不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间标准》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作业场所应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保证不间断供应干净卫生的开水,防止作业人员脱水、中暑,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

同时,要求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禁出售变质饭菜,防止食物中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高温期间盲目抢工、赶工;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另外,福州市要求各工地加强管理,对基坑及废弃水坑做好围挡,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防止暑期学生进入工地发生溺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