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5℃室外工作可领取高温补贴 标准为200元/月

02.07.2015  09:42

  烈日当头,市民各种招遮阳

  海峡网7月2日讯(记者 刘世泉 邱也栩/文 毛朝青/图) 连日来,福州开启“烧烤模式”,让市民直呼受不了。近日,记者跟随福州市人社、建设、工会等部门下工地,专项检查夏季防暑降温。

  持续高温下,仍有不少工人顶着烈日施工。但一些工人不知道的是,超35℃室外工作,他们每月可领取高温补贴。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工地)提出整改意见,并提醒没领到补贴的工人,可向辖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高温防暑检查持续到8月

  昨日上午9时许,气温摄氏30多度,金山大道金城湾项目的施工现场,不少工人在户外作业。现场配有三个茶水间,内有菊花茶等饮料。现场还有数台风送式喷雾机进行喷雾降温。据了解,该工地按标准发放高温补贴。

  福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查将延续到8月中旬。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工地)违反相关规定,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高温补贴时间 我省排第一

  根据我省人社厅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据了解,我省高温补贴发放的时间为每年5—9月份,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按天折算的话,每人每天9.2元。需要提醒的是,上述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能以发放诸如藿香正气水、菊花茶、凉茶等实物来代替。

  据了解,我国共14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记者对比发现,我省高温补贴时间系全国最长,补偿标准也处于全国前列。我省高温补贴时间为每年5—9月份,共计五个月,补偿时间与重庆、广东并列全国第一。如果按月执行,工人可领到1000元的高温补贴费用。如果按日执行,我省9.2元的补贴标准也在全国前列。

  省住建厅此前曾多次发文要求,夏季来临,各施工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人作息时间,高温时段(11:00—15:00)项目部要停止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也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