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口角引发互殴 致人轻伤被刑拘

18.06.2014  14:09

   宁德网消息 (记者 林宁强) 17日上午,一姓范男子来到宁德晚报寻求帮助,称去年11月份有3人持棍棒冲入其女儿(小范)住处施暴,小范防卫过程中持剪刀将其中2人划伤。因受威胁,休养数日后,小范回到了三明父母租住处。因致他人轻伤,市区东侨警方通过网上追逃,于今年5月将范某抓获,目前范某已被刑拘40多天。

  老范说:“我女儿是在受到对方威胁下不敢回宁德,而且是正当防卫受伤比他们重,怎么反被拘留?”

   室友口角后互殴3人受伤

  原来,2013年11月8日,市区某娱乐城领班委托小范将500元转交其室友陈某,因小范工作服无口袋,便将钱交予同事暂时保管。下班后回到住处,陈某并向小范拿钱,小范因身上仅200元,且当时暂为其保管钱的同事未回来,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

  陈某将小范衣物丢出房间后,致电其朋友刘某与卓某,随后刘某、卓某到达,与陈某3人一同殴打小范,并使用棍棒敲击致使小范下颚破裂。扭打中小范持桌面剪刀挥舞,伤及刘某鼻部及卓某脸部。

  老范拿出当时拍摄的照片告诉记者:“我女儿当时整个头都肿起来了,右眼淤青睁不开,下颚流血不止,送医后缝了4针。”他说,刘某鼻部缝了几针,卓某只是脸颊擦破皮并无大碍。

   取保候审就医中途逃离医院

  事发后,刘某与卓某前往医院就诊,小范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小范被带往派出所做笔录,因小范伤情严重,无法做口供,之后其被取保候审送往医院救治。

  老范说,住院期间,刘某与卓某指使社会人员20多人,天天轮流看守医院,防止小范逃跑,并称不让其活着离开。就医5日后,小范因害怕深夜逃离医院,乘车前往父母在三明的租住处。

   致人轻伤被刑事拘留

  而后,东侨警方以小范故意伤害致使刘某、卓某轻伤对其网上批捕。2014年4月30日,小范于三明被民警抓获。老范说:“民警要求其女儿回宁德协助调查,但对方要求赔偿20万元,我们打工的哪有钱,后来女儿就被抓了,现在已在看守所待了40多天。”

  昨日,记者从东侨公安分局了解到,经公安机关鉴定,刘某鼻梁骨被刺穿为轻伤,卓某正在重新鉴定,小范为轻微伤。目前,小范因致他人轻伤已被刑事拘留,7月中旬将提交检察院处理。刘某与卓某因涉嫌致他人轻微伤,依据《治安处罚法》,警方将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同时,老范表示,其女儿是正当防卫,将会请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