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实施3年:部分仍烟雾缭绕

20.08.2014  19:30

  商场影院基本无烟

餐馆网吧“吞云吐雾

在餐厅就餐、商场逛街,或是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如果身边有人吸烟,无疑是十分遭人反感的行为。早在2011年,卫生部就已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条款。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这部已经实施了3年的“禁烟条例”,如今也并非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都能发挥其应有的约束力。

周一下午,在北大街十字西北角的某大型家电卖场,记者仔细观察多时,并没有发现有顾客吸烟的情况,而商场内的地面也十分洁净,并无烟头、烟灰等残留物。而在曲江的一家电影院内,每部电影在播放前会有禁烟公告,提示观众在放映厅和洗手间内都禁止吸烟,观众们在观影过程中,也大多能够遵守规定。但与这些场合不同的是,同样属于室内公共场所的网吧,却是吸烟的“重灾区”。在文艺路上的一家网吧内记者看到,虽然墙上张贴着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但一边看电影、玩游戏一边抽烟者大有人在。记者专程询问来回走动的工作人员“网吧内能不能吸烟”时,对方的回答是“所有区域都可以”,似乎完全没有把墙上的标语当作一回事。由于室内通风条件不好,不少吸烟者又将烟头、烟灰随意丢弃在桌上、地上,让网吧里浓重的烟味久久散发不去,空气质量显得十分糟糕。

除了网吧之外,市内许多餐馆的禁烟情况也不容乐观。在西大街某餐厅的包间里,一桌客人的晚餐已经到了尾声,便纷纷点起一支“饭后烟”安坐聊天,让原本就不大的空间里显得“云雾缭绕”。在这期间虽有服务员不断进出,甚至还会递上烟灰缸,却完全没有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商家无奈设吸烟区

门里门外“两重天

您好,请问您几位,要坐吸烟区还是无烟区?”走进粉巷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内,迎面而来的服务生第一句话便这样询问道。记者注意到,这家面积不太大的咖啡厅被分为了内外两间,坐在外间的“无烟区”向里看,只见内间的“吸烟区”空气质量明显更差一些,整个屋子都隐隐弥漫着青色的烟雾,但桌旁的顾客们仿佛对此浑然不觉,仍旧夹着香烟一边聊天喝茶,一边继续“吞云吐雾”。

在店里设置‘吸烟区’,也是个没有办法的办法。”采访中,在太白路附近开咖啡馆的何先生向记者坦言,起初自己开店的时候,店里完全不允许抽烟,桌上也没有摆放烟灰缸。“可有的客人就是不自觉,依然不顾服务员劝阻大抽特抽,还把烟灰烟头随意丢弃在地上。尤其是在包间里打牌的客人,他们总认为自己是来消费的,抽烟是个人行为,我们根本无权干涉,也总不能把他们赶走吧。”因此时间一长,何先生就默许了顾客在包间内抽烟的行为,再后来干脆将大厅设置为“非吸烟区”,贴上了“禁止吸烟”的标识,而对包间内客人的吸烟行为,则“选择性忽视”了。“这样至少能保证大厅里空气的‘洁净’,也算是一种不得罪顾客的折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