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把依法行政与规范审计管理、完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一)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审计职责。2015年,我局通过不断强化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工程建设审计,确保依法行政有重点、有特点,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组织全市审计机关重点审计了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按照国务院深化财政改革的要求,以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和政策落实为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依法实施审计监督。三是继续有序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严格执行投资审计相关制度规定,在工程投资领域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截止2015年11月底,我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1个,查出问题金额130754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0707万元,损益不实2611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4774万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6万元、挽回(避免)经济损失2463万元、核减投资额节约财政资金2438万元。审计移送事项4件,移送处理金额471万元。提出建议46条,被采纳10条。提交审计工作报告信息119篇,被批示采用126篇(次)。
(二)以明晰审计“权责”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权力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以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编制部门责任清单等工作为契机,先后梳理29项部门权力、4份权力流程图和43项部门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审计部门依法行政的执法权力、执法流程和执法责任,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体系。二是严格执行和督促落实依法行政的相关内控制度,以《宁德市审计局工作规则》、《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等制度为重点,抓落实、促规范,确保审计干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过程中严格、自觉和有效地做到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三是严格执行法规复核制度,严格把关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行为,推动依法审计的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2015年实施的审计项目全部经过法规复核,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持续开展依法审计执行情况检查评比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依法审计规范化工作要求,一是对市局8个业务科室和9个县级审计机关推选的24个审计项目开展质量检查与评比,评出4个市级优秀审计项目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二是对福安市审计局等3个县级审计机关201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抽检20个审计项目,出具检查结论3份并进行通报,有效提升了宁德市各级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质量与水平。
二、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和审计专业培训,提升审计队伍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015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以吴敏局长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宁德市审计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学习、干部职工全员学习的制度,扎实做好“六五普法”的收官工作。在每一次的推进依法行政的学习活动中,局领导班子都带头学法用法,据统计,每个领导干部每年通过各种形式至少学法60学时,真正起到模范带头的示范作用。
此外,我局还结合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工作部署和会议文件精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以及省审计厅开展的各种培训,先后开展了多种学习教育活动。
(宁德市审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