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对龙岩永定湖雷至城关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通知
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投通〔2016〕45号
福建省审计厅对龙岩永定湖雷至城关
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通知
龙岩湖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23日起,对你单位实施的龙岩永定湖雷至城关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必要时将对参与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延伸审计。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叶 枫
组 员:张建水 谢桐城 张佰玩 倪政鸿 冯 平
陈佩华 潘洪志 王建川 王 青等
附件:1.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5月13日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监察室、投资处,存档。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