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对闽江流域(南平段)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审计的通知
14.07.2016 17:06
本文来源: 审计厅
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农通〔2016〕60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对闽江流域(南平段)
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审计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及我厅关于闽江、九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我厅决定组织福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6月中旬起,对你市闽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黄建忠
主 审:林志石
组 员:张永光 倪贵平 李 正 张诚飚 翁彩云等
附件:1.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xls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黄建忠 13705047297)
抄送:福州市审计局。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纪检组、农保处,
存档。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印发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4.07.2016 17:06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