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审计机关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5.2014  18:37

 

 

 

福建省审计厅文件

 

 

闽审监〔2013〕29号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审计机关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驻平潭办、厅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省审计机关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各设区市审计局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审计厅

2013年2月20日

全省审计机关2013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3年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审计工作中心,秉承“责任为上、预防为重、廉洁为本”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审计机关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廉政创效工程,精心打造“闽审清风文化”、“廉洁审计方法”、“免疫系统先锋”三个品牌,依法治腐、依法防腐,确保审计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为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在促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学习贯彻 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组织审计机关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认识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中纪委、省纪委和审计署关于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既在坚决惩治腐败上有新突破,又在有效预防腐败上有新进展。要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方方面面,持之以恒、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努力营造清风正气的环境。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廉政创效工程的内涵,即,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强化审计监督,构建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规避审计风险,构建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两大任务;做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行阳光审计、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构建免疫系统、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清廉审计六项重点工作,推进“闽审清风文化”、“廉洁审计方法”、“免疫系统先锋” 三个品牌建设,实现审计权力运行安全、审计质量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的目标。

二、着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审计人员思想道德防线

以学习和遵守党章、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围绕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建设,有针对性地抓好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一是强化党的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认真查找问题,弥补自身不足,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弘扬审计核心价值观和审计精神,在全系统开展“廉洁从审塑形象,忠诚为民创佳绩”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开展“我承诺、我尽职、我廉洁”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五项工作,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用权理念、道德理念、廉洁理念、自律理念,自觉践行执审为民、廉洁从审。三是抓好日常廉政教育。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落实审计组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审后讲评和“四必谈、一堂课”廉政教育制度,增强审计干部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审计署党组《关于加强审计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读书交流、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廉政文化“五进”工程,切实做到“ 环境颂廉、教育倡廉、活动兴廉、载体传廉、制度保廉”。 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注重培育和树立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闽审清风文化”氛围。

三、突出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自觉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省委、省纪委的部署,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两办”贯彻落实办法、审计署党组和省厅的贯彻实施意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防止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的发生。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省两办”贯彻落实办法及审计署党组和省厅贯彻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并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四、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不断完善源头防腐制度体系建设

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有效防范审计质量风险和廉政建设风险为目标,健全以下几方面制度。一是加强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根据审计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要求和对照《福建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开展查找廉政风险“回头看”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风险防控的各项制度,实现对审计业务全程、所有职能岗位、内部事务管理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效果评估和检查考核机制,将其纳入惩防体系建设考核之中,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责任落实。二是健全廉洁从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廉政、质量、效率等方面健全制度,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审计现场行为。厅机关要围绕审计回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修订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管理办法和审计纪律自报制度,建立审计组进点前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制度,增强审计人员执行“八不准”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的责任感。三是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要从适度确定项目总量、优化项目管理机制、改进计划安排流程、建立项目督查和通报制度入手,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四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和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继续推行“阳光审计”工程,落实审计项目公开、审计依据公开、审计组成员公开、审计纪律公开、审计结果公开的审计“五公开”制度;继续推进以联网审计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五是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把建立《审计组审计项目廉政档案管理办法》,推行审计项目廉政档案制度,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和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源头防腐制度的落实和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要强化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保证源头防腐制度实施到位。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中央、省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及遵章守纪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落实述职述廉、谈话、诫勉,以及审计机关党组(党委)每年专题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党组(党委)汇报抓廉政工作情况等制度。要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与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审计员、民评代表的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增强监督实效。二是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加强对党组(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和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提高工作效率。选择若干审计项目,开展审计质量行政监察,重点检查审计组执行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及执法责任制等情况。三是开展重点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廉政检查的方式方法,规范程序和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若干重点审计项目开展廉政回访或廉政跟踪督查,了解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的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要充分发挥兼职廉政监察员作用,抓好审计组廉政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邀请特约审计员、民评代表等参加廉政检查工作。四是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初核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件初核工作,每年初核率要达到60%以上。要重点加大对以审谋私、违反审计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核查中,一方面注重澄清不实反映,保护审计人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查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切实抓好纠风民评工作,深入推进审计机关政风行风建设

结合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把“实、高、新、严、细”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形成争先创优、为民务实的良好风气。一是要强化责任,系统联动。要加强对审计系统纠风和民评工作的统一谋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考评,形成整体合力,系统联动,务求成效。二是要履行审计职能推动纠风工作。按照省、市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做好纠风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要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重点,落实纠风“五安工程”,即,强化惠民利民资金的审计,落实“安民工程”;强化食品药品资金的审计,落实“安康工程”;强化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审计,落实“安扶工程”;强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审计,落实“安保工程”;强化教育资金的审计,落实“安教工程”,切实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注意纠正审计系统内部损害被审计单位利益的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切实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运作要规范,内涵要创新,成果要求实,台帐要齐全”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以被审单位评议审计机关为主要形式的民评工作,重点突出问题整改,既要抓重点选题整改,又要抓个案整改,整改面要达到100%。要注重群众意见的征求,特别是要加强与民评代表的沟通联系。

七、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认真履行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认真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结合省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省纠风办部署审计厅的反腐倡廉任务,坚持把落实反腐倡廉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围绕促进福建经济科学跨越发展、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改善民生、促进提高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等六个方面,加强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和反映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完善国家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发挥审计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完善惩防体系规划。要认真回顾《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同时,高起点地谋划审计机关新一轮五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把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

各级审计机关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全局工作统一部署、检查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项目领导责任制。对重要的廉政任务要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一项重要项目、一套实施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承办单位、一张统计报表,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成效到位。要认真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之中。要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廉政建设工作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审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级党组(党委)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自觉履行监督、协助、查办案件等职能,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注重反腐倡廉理论研究,重点围绕“推进审计机关廉政创效工程的实践与思考”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解决。

 

 

 

 

 

 

 

 

 

 

 

 

 

 

 

 

 

 

 

 

 

 

 

 

 

 

 

抄送: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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