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需知
摘自审计考试网( http://www.auditexam.cn )
报考条件 |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申报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采取考试与评价相结合 高级审计师资格报考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以上申报条件中所称的"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申报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12月31日。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5年5月11日——25日 可登录审计考试网( http://www.auditexam.cn )报名 |
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时间 | 首次报考人员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初、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单位审核批准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 经审查合格后上网缴费; 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可直接缴费完成报名 。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 5月26日— 5月28日(8:00— 11:30,14:30—17:00) 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5日 |
各地资格审核点地址和联系电话 | 各地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省直(福州)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3楼)0591-87670230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公务员局审批科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务员局窗口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腾飞路382号人才大楼四楼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公务员局专技科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0594-2289633 三明 三明市公务员局专技科 三明市政府大院四楼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务员局窗口 龙岩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公务员局窗口0597-2529121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2号6楼 0593-2077115 |
收费标准 | 报考高级审计师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140元,报考初、中级审计师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124元。 |
网上支付缴费流程 | 1、登陆缴费页面,选择易宝支付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2、如您选择在线支付方式,请选择相应银行,点击下方的绿色按钮“确认支付”,链接到银行的支付网关,输入您的银行卡卡号密码完成支付; 3、如您成功完成支付,请登陆审计考试网(http://www.auditexam.cn)查询您的缴费状态。 4、 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 4001-500-800 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 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 |
报名咨询 | 1.涉及考试报名政策等事项,可向各地考试机构咨询。 2.关于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操作的问题,请联系北京世纪互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10-64391203,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30。 |
考试时间与 考试方式 | 2015年10月18日。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
考试教材 | 考生购买考试用书请到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新华教育书店),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8号;联系人:陈湘榕13706951933,房苏榕15860805769,QQ:101372519; 考生购买考试用书可直接点击以下两个网站: www.cnpublish.com 或 http://fjxhjysd.taobao.com ; 发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九点至下午四点半,四点半后下单将推至次日早上发书,周末下单推至周一发书;快递费统一收取8元(不分远近,不分重量)。 网络购书如有问题可咨询:QQ:2455034653或淘宝旺旺,正常上班时间都会有客服人员给予解答。 |
打印准考证 时间 |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9月22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8日),登录审计考试网站(http://www.auditexa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的证件)参加考试 。 |
成绩公布 | 本次考试为全国统一阅卷,12月底考生可通过登录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
其他 |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法规政策请登陆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auditexam.cn。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需知
欢迎您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网站报名协议。
1.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
2.报名照片须为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40KB
3.报名时须使用18位第二代身份证号。
4.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等信息是否正确,确保信息正确无误后,才能下载申报表,下载申报表后,报名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5.为保证您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或IE7及以上浏览器。
6.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报名过程中如有政策或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关于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操作的问题,请联系北京世纪互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10-64391203,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30。
二、报名流程
为保证您报名顺利,请您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 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常见问题”、“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详细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
2.注册用户
为了保证报名信息的安全性,报考人员需注册后才可进行网上报名操作,考生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信息正确。
3.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界面,选择报名地点“XX省(市)”,阅读XX省(市)报考需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4.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规定的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具体要求是:
(1)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露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
(2)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
(3)报考人员可参照网上报名平台上的《电子照片制作文档》,编辑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
(4)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5)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等唯一使用的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
5.报名信息确认、打印考试资格申报表
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并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后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
6.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
报考人员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初、中级资格证书原件,本人单位审核批准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上网缴费。
7.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9月22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8日),登录审计考试网站(http://www.auditexa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 一 )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 二 )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其中有第 3 项至第 8 项行为之一的, 2 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 三 )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 ; 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 ( 一 ) 条或第 ( 二 ) 条处理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 四 )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 ( 二 ) 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 3 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 五 )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 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 六 ) 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2.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有第(一)条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