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之外无权力 窗口之外无审批 ——龙岩市水利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深入推进我市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水利行政机关效能,营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我市水利部门坚持“精简、下放、优化、监管”工作理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推进我市水利审批权、办事权(公共服务)、执法权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努力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窗口之外无审批”工作目标,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
一、做好“两篇文章”,激发发展活力
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原则,狠抓项目精简和程序简化,实现了项目大量减少、程序规范简便等审批制度改革目标。
一是做好“减”的文章,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刀阔斧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近年来,我市结合市法制办、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项目逐条逐项梳理、审核,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汇总表。现已取消水利旅游项目及多年从未办理过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
二是做好“放”的文章,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合法、效率、利益、便民”原则,尽可能将权力下放到县级水行政部门,实现权力下放、办事提效。经清理,目前我市下放到县水行政部门审批的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用水利工程设施的审批。
二、强化“三项举措”,提升行政效能
龙岩市水利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审查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切实简化办事流程,明确要求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切实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制度。
一是在行政效能上提速。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对可要可不要的材料、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都予以取消。明确申报材料要求,在办事窗口大厅设立办事申报材料公示。对全市水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间均压缩在法定时间的30%以内。
二是在行政服务上提质。首先,完善和落实便民措施。在各单位开通“绿色通道”,通过设立窗口、制作表格、公示办事流程等措施,对申请人面对面解说疑难事情;不可当场办理的,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立项目办理电子评价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并由各级水利局下发《授权委托书》,明确窗口审批科长和工作人员职责、权利义务;推行了审批专用章制度,为窗口统一配备“行政审批专用章”,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真正做到便民、为民。
三是规范行政收费。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从事前(审批时)改为事后由相关职能科室征收,大大提速了审批进程。
三、健全“二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公开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龙岩市政府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于2015年6月以岩审改办〔2015〕29号向社会公布了《龙岩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水利局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其中合计权力清单事项86项,包含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5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和其他类1项;责任清单九大类134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从受理、审查、决定等的各项工作制度。龙岩市水利局出台文件《关于市局行政审批相关问题的通知》(岩水办【2016】4号),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程序及受理时限。
通过以上三项举措,龙岩市水利局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窗口之外无审批”。积极推动了全市的行政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