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时限压缩至30% 榕消防十举措助“百日攻坚”

22.09.2016  22:39

  福州新闻网9月22日讯(记者 张志滨 通讯员 黄绿荣)开设“百日攻坚行动”专用服务窗口、成立地铁项目审批专班、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记者21日从福州消防获悉,为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府百日攻坚行动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出“百日攻坚行动”十条措施,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据了解,福州消防主要从减少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模式、回应群众诉求等十个方面着手,提出具体实施举措: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在消防受理窗口开设“百日攻坚行动”专用服务窗口,节假日期间正常开展对外服务;采取项目包干制,安排专人对接,全程负责跟踪项目审批进度。

  二是推行“容缺预审验”机制。“百日攻坚行动”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前置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我队先行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出具消防技术指导意见函,待前置材料齐全后,快速出具审批文书。施工期间,验收服务小组提前介入,提供施工现场指导服务,针对隐蔽工程施工情况等开展预验收服务。

  三是开通地铁项目审批“直通车”。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动福州地铁建设提速的行动方案》的精神,我队成立地铁项目审批专班,专门服务对接地铁项目,推行“即来即办”政策,保障地铁建设工程按工期节点顺利推进。

  四是开展“现场办公”服务。“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支队专门成立服务“百日攻坚行动”项目领导小组,每周由支队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一线,面对面解决项目难点问题。对企业的诉求和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够当场解决的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制定解决方案,确定时间节点,确保解决问题。

  五是压缩审批时限。“百日攻坚行动”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并由原来的工作日计算改为日历日计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未抽中项目我队按照“即办件”办理,当场出具备案凭证。

  六是优化审批流程。“百日攻坚行动”项目,建设工程建筑主体经消防审核合格的在建工程,只需提供由建设、施工、监理出具的隐蔽工程记录到消防窗口备案,即可先行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装修竣工后,可与建筑主体同步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

  七是减少审批范围。取消投资额在30万(含)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八是简化审批受理程序。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申报时无需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设计图纸可采用简易设计图。对缺少非原则性的申报材料的,可以先予以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九是主动公开审批结果。对行政许可结果及文书, 审批结束后24小时内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www.fzfire.gov.cn)“三公示”专栏公布,方便公众查询。

  十是加强群众诉求处理。拓宽群众诉求渠道,群众可通过热线“96119”、网上平台“12345”、来访来信等多种渠道进行诉求。最大限度地缩短诉求件办理时限,做到快收快处快办,对少数确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时限办结的,在时限内向本级领导及效能办报告并经同意,同时向群众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