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庭力促社会和谐 泉州试点家事纠纷专业化审理

28.07.2015  18:47

记者吴军华/上官晓珍 发自泉州 “谢谢法官、谢谢所长、谢谢社区的工作人员,我们的事让你们费心了。”签署了调解协议后,当事人近日激动地对法官说,僵持了近两年时间无法解决的纠纷,你们帮我们解决了。

原告陈某原、陈某龙与被告陈某泰继承纠纷一案,陈某原与陈某泰系亲兄弟,陈某龙系两人的亲侄子,双方及各自的家人为继承祖业发生纠纷已近两年。在原告起诉至法院后,家事合议庭通过5个多月的协助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加强家事纠纷调解、法律宣传,妥善化解家事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泉州市鲤城区妇联、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家事审判庭案件处理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

自2015年起,泉州鲤城区人民法院作为泉州家事审判庭试点对象之一,开始试点组建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同时,鲤城法院还与区妇联共同设立老城区、江南片区、鲤城法院三个家事调解员工作室,通过定期坐诊、预约调解、上门调解等方式,与区妇联工作人员联动处理家事纠纷。

该家事审判庭配备了5名具备丰富家事纠纷审判经验、社会阅历、人生经验和协调能力强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合议庭成员,并根据案件需要,从妇联、未成年人教育机构或类似处理家事纠纷的陪审员中选任家事案件陪审员。另外,还有家事调查员、家事特邀调解员以及心理咨询师等人员参与家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囊括了司法局、关工委、学校、妇联、社区等各行业领域。

刚到法院起诉时,收到法院送给我的《家事调解建议书》,里面写到‘说起家事,幸福的家庭合不起嘴,不幸福的家庭张不开嘴’,感觉心里的委屈一下子全都涌了上来。后来,我联系了调解法官,法官耐心细致地向我说了法院家事纠纷诉调的功能,我才有了与对方调解的想法。”何姓老伯对记者说。

亲、和、睦、诚”是鲤城区家事审判庭遵循的理念,其在运用现代司法机制协调家事纠纷的同时,还向当事人发放《家事诉讼服务指引》《家事调解建议书》《心理疏导工作联系函》《社会帮扶建议函》等,引导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和心理疏导。

家事审判庭本着调解、保密、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审理相关案件,并建立诉讼引导指导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反家暴制度、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家事纠纷大调解工作制度等相关案件审理、调解制度。在审理过程中,通过委托家事调查员收集纠纷当事人相关情况,委托家事调解员开展诉中调解。结案后,还运用“人身安全保护制度”“跟踪回访帮扶制度”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案件处理效果。

据统计,2015年以来,鲤城区家事审判庭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42件,家事调解员参与案件陪审、调解35件,调解结案31件,接受法律和心理咨询85人次。今年8月,家事审判庭工作将在泉州市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