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实施购房补贴新政 一套房最高补贴3万
31.10.2015 08:35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10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近日,福州高新区推出购房补贴新政,购买该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最高每套可获得3万元的财政补贴。此前,闽侯(不含高新区)也曾推出类似的购房补贴政策。
28日,《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通知》发布。根据该通知,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每套给予3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
优惠政策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施行。有意向申请该补贴的,可由购房人持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需由高新区地税开具)及闽侯县房管部门发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向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款项。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优惠。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31.10.201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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