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援助 困难群众享受高品质免费餐
22.10.2015 10:3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期,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全市65家律师所签订《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合同》,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非诉法律服务事项、律师值班等服务实行政府采购。
长期以来,法律援助服务基本由政府机构组织实施,对社会力量的动员、吸纳存在不足。政府将法律援助纳入购买服务的范围,由政府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向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承接主体支付费用,将提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积极性,进而提升法律援助的质量,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5年,福州市以市县两级法援中心、188个乡镇司法所援助站、2869个村(居)委会援助联络点,公检法、军队、监所、律所、高校、社团等114个单位援助站点的横纵服务网络为基础,以法律援助协会为平台,整合其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整合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部门,整合拓展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1至9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已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12件,受援人数9309名,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3432人次。预计每年全市将有近2万名群众受益。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2.10.20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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