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8.04.2017  09:47
     为贯彻落实《华安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精神,4月27日,华安县安监局建立健全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细化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此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普法责任体系网。该局坚持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前头。理清该局“七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承担具体任务的工作格局。

  二是将普法工作贯穿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去。结合相关科室监管职能,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主动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通过举案说法、以案释法和事故现场说法等方式,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让企业安全生产人员切身感受到安全生产重要性,有效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多形式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办安全生产专栏、刊发专题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法治宣传日”、“交通安全宣传日”、“消防宣传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特点,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公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华安县安监局 郑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