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 最高可获200万补助

26.04.2018  15:24

  近日,福建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重点项目、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与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工业互联网发展体系初步建立,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初步建成;通过实施“十百千万”工业互联网工程,培育形成不少于10个工业互联网行业示范平台和100家以上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不少于1000个“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推动上万家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互相连通、紧密协同、形成生态,新时代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强劲动能充分激发。

  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引领行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工业互联网的技术创新更加活跃、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供给能力更加丰富、融合应用更加普及,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工业互联网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根据《实施意见》,着力培育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发展电子、石化、纺织鞋服等行业特色平台,建设生产智能管控、产融对接、用能节能管控、数据分析服务等专业化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建设专业化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跨行业的知识共享、业务协同与能力交易。

  同时,支持省内工业、软件、信息化综合服务企业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打造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快速实现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首次商业化应用和推广。支持制造企业与知名互联网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突破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关键技术。鼓励省内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等创新型企业前瞻布局与工业互联网相适用的信息物理系统参考模型、机器视觉、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兴技术。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口开放,打通产业数据链,推动海量设备链接、天量数据沉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平台功能与数据,提供开发环境与工具,广泛汇聚第三方应用开发者,形成集体开发、合作创新的研发机制。鼓励企业融入全球开源生态,开展基于平台型开源软件的创新和应用开发,积极参与国际大型开源项目合作,逐步从参与者向贡献者乃至主导者提升。支持通过举办开发者大会、应用创新竞赛、专业培训及参与国际开源项目等方式,提升开发者应用创新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应当统筹省级切块下达的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重点项目、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与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建立全省工业互联网项目库,加强重点项目与企业的跟踪协调与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创新创业、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投资。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工业互联网需求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拓展针对性保险服务。鼓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记者 卢金福)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