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市一民宅遭“误拆” 投诉两年仍未解决

19.09.2014  10:56

  当初被“误拆”的房子(图片由举报人提供)

  村委写给王大胜的情况说明

近日,宜兴市民王大胜向人民网“百姓呼声”栏目投诉称,2012年7月,江苏宜兴市丁蜀镇拆迁时,将其本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事发之后,镇政府答应给王大胜安排农民安居房。然而两年多过去,王大胜多次找到丁蜀镇有关领导希望解决问题,但却遭遇“踢皮球”。

王大胜原本的居所在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面积近260平方米。2012年4月当地拆迁,其居所并不在拆迁范围内。据王大胜称,当时他儿子准备结婚,于是他腾空了房子打算重新装修后给儿子做婚房。2012年7月28日,他的房子却被丁蜀镇拆迁公司给拆了。

王大胜说,事后他找到拆迁公司和丁蜀镇政府,双方都不承认是自己干的,反而劝他反正房子都被拆了,不如坐下来谈一谈补偿,“我坚决不同意,跑了5个多月,他们才勉强同意由川埠村委会出了一份情况说明,证明我的房子是‘误拆’”。王大胜出示的《情况说明》显示,2012年7月28日,丁蜀镇拆迁公司拆迁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在未与王大胜见面商妥情况下就把房屋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