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子买车交5000元定金后反悔 4S店称无法退

03.11.2015  09:46

  杰清/漫画

  海峡网11月3日讯(记者 李拯) 福州市民王女士,近日来到福州一家4S店想买一辆小汽车。可是,在交了5000元订金后,王女士因种种原因,买不了车了,想要退还订金。没想到,4S店告诉王女士,因为没有正当的反悔理由,订金不能退。

  那么,王女士到底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4S店:无正当理由无法退款

  针对此事,昨日,记者联系上接待王女士的销售顾问方先生。他告诉记者,之所以不能退订金,是“王女士没有正当的退款理由”。

  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贷款下不来,我们只好决定不买。

  方先生表示,“如果是这个原因,4S店无法退款,我们可以等到王女士把钱凑齐,再进行下一步交易。

  交订金时是否有告知不能退?对此,方先生没有明确回答,只说:“肯定是不能退的。”记者再三追问,方先生才回复:“有告知。

  对于方先生的说法,王女士均予以否认。“当时,我本来就没有很明确的购车意愿,而且贷款还没有办下来。”王女士说,她不可能会在知道不能退款的情况下,还把钱交给4S店。此外,在“销售订单”上,“付款方式”一栏填写为“暂定”,并未提及到底是贷款还是全款。

   律师:订金定金要分清

  昨日记者联系了福州12315,工作人员称,一般而言,订金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如无其他具体约定,应无条件退款,“不过,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斌律师表示,“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是履约保证。”卓律师说,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双倍赔付定金。但是,“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若卖方反悔,无需双倍赔偿,买房反悔,也可以要求返还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