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制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10.04.2017  21:55
  

  近日,厦门市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今后,企业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将在行政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

  要点提出,要率先在政务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建立政府部门及公务员信用档案,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时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部门或者公务员,采取限制评先评优、延迟晋升等惩戒措施。同时,还将在政府采购领域加强对采购人信用监管,依法处理、曝光和惩戒政府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率先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建设、资质认定等在行政管理领域应用信用信息成果。

  要点要求,要进一步深入推动“双公示”工作,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做好存量信息的补充补录工作。要继续加强行业、领域信用法规建设,完善“红黑名单”制度、行政管理中用信制度等信用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细则,特别是要规范“红黑名单”审核、确认、查询、公示、修复矫正及异议处理程序,及时将“红黑名单”信息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开“红黑名单”。

  要点还对个人诚信建设、信用信息数据标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