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肢体冲突事件引发官德质疑 或演变为派系之争

21.12.2015  10:22

  前不久,广东省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用座位牌、矿泉水瓶打砸副市长,市纪委一科室主任上前劝阻时,也遭到了拳打脚踢。据媒体报道,冲突的原因疑似是对表彰名额存在分歧。

  近年来,官员因意见不合产生工作分歧,从而引发肢体冲突的事件并不在少数,这些冲突让人们不禁对官员的官德作风产生了质疑。

  其实,官员之间因为知识水平、脾气性格、工作理念的不同在工作中产生分歧,十分正常。只要是为了工作,对事不对人,就必然能通过坦率交流,达成共识。如果遇事不友好商量、也不向上级反映寻求帮助,而是将工作分歧诉诸暴力,伤害的不仅仅是官员自身,更会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引发工作分歧的原因有些你真想不到

  2014年4月14日,河北省柏乡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3名执法人员,在对涉嫌违法排污企业查处中,一名环境监察中队长和环境监察大队长因言语不和拳脚相加。

  2014年10月8日,湖南省吉首市国土局下属的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龙吉林到国土局局长王孝强办公室要求“解决问题”,两人发生剧烈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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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们的印象中,官员一般提倡的是团结、和谐,那么以讲党性、作表率、重品行为标杆的官员之间为何会产生分歧、冲突乃至大打出手呢?

  2014年,新京报曾对21起官员互殴事件进行了梳理,因矛盾、意见不合、经费报销等引发的工作分歧是导致官员斗殴的主因。此外,公车使用、人事安排问题上的意见不合,也是官员冲突的一大诱因。

  比如,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召开党委会,时任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人”问题上发生争执。万春生为强迫廖曜中接受意见,大打出手。此外,打扫卫生、复印资料、签到、送文件等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某些“特殊时间”也会产生工作分歧,形成冲突。江西省鄱阳县医疗保险局副局长汪华与办公室主任杜晨阳就是因为一份外出考察学习文件未送收到位,在办公室发生口角,随后展开互殴。

  正副职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分歧,有时容易引发剧烈的冲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正副职之间的冲突,往往都不是小摩擦,而是积怨已久的爆发。而这种矛盾可能来自工作上的,也可能来自竞争提拔过程。

  面对分歧时,选择诉诸暴力的官员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官员都能以温和的方式来处理分歧。与上级领导发生分歧,下级官员往往会保留意见;与同级别领导的意见向左时,年龄轻、任职年限短的官员通常会保留意见。即便是分歧真的无法调和,官员之间也会尽量维持表面上的和气。

  专家表示,这一方面是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使然,另一方面也与媒体、公众的监督有关,一旦不理智的行为被媒体曝光,官员的仕途往往会受到影响。

  工作分歧根子上离不开“”“”二字

  从媒体的分析来看,官员之间的分歧无论是人事安排意见不统一,还是接待费用报销扯皮,抑或是争位子等,都属于工作层面的问题。就官员个体而言,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要好说好商量,通过平等、真诚的沟通交流,任何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对于少数官员宁愿选择诉诸暴力,也不愿选择心平气和沟通的行为,河南行政学院教授王爱英认为,是因为他们把名利看得太重,没有一个正确的权力观。

  一些官员尤其是正职、一把手家长习气严重,说话办事不尊重下属,将“一把手负责”异化为“一把手说了算”,把班子其他成员的不同意见看成是“唱反调”、不配合、搞不团结;

  一些官员在工作中权力心过重,与人勾心斗角,表面上你好我好一团和气,背地里却想尽办法拆台使绊子;有的相互之间实施“冷暴力”,不对抗但也不合作,形同路人。这些都为工作分歧和矛盾埋下了隐患。

  专家表示,当双方的分歧和矛盾协调不好、明规则甚至连潜规则都无法达到平衡的情况下,工作分歧和冲突往往会迅速演变成内耗和争斗。

  官员之间的这种内耗和争斗,往往殃及下属。

  据报道,某央企原董事长与总经理不和,董事长就趁总经理出差时任免干部。一位央企中层抱怨,“一旦董事长和总经理发生意见冲突,就会逼着我们站队,苦不堪言。

  这样的内耗和争斗,很可能演变为派系之争,进而延伸到双方染指的领域,异化一地的政治生态。

  妥善化解分歧是官员应有之德

  官员的权力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如若不能妥善解决,就会引发内耗和争斗,导致部门权力的运行出现梗阻,行政效率低下。

  成都市委党校教授刘益飞认为,官员发生的内耗和争斗,表明一些官员在处理、协调工作分歧和矛盾时,还不善于使用正常的制度机制,或者制度机制还不完善。

  刘益飞建议,官员之间在工作上有了分歧,可以坦诚相待,通过民主生活会、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交心谈心等解决,而不是走非正常渠道,或以权压人,引发后患。

  此外,向组织寻求帮助,请求组织予以仲裁,也是合理化解工作分歧的另一种有效途径。

  如对成见性、宿怨性分歧,可以由党组织负责人“协调式”仲裁;对原则性、功利性分歧,可以由上级党组织“决策式”仲裁;对政策性、业务性分歧,可以由有关部门“解答式”仲裁;对服务性、落实性分歧,可以由群众“表决式”仲裁。

  这对于避免产生工作冲突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如何进一步将官员之间的工作分歧、冲突乃至不正常的明争暗斗,转化为积极、健康的实绩竞争,促进工作开展?

  专家表示,一方面要破除官僚主义、搞一言堂等潜规则的影响,明晰权力界限,推进依法行权和权力公开,使官员各司其职,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官员加强自我修养,正确认识和理性对待工作分歧。

  《领导科学》杂志副主编聂世军建议,当客观上的分歧和冲突无法避免时,最好的处置策略就是开诚布公、坦然面对,和缓细致地阐释分歧、表达良好意愿,最大限度地消融因意见分歧而产生的误解和冷待。

  其实,面对工作分歧,官员只要把脾气、性格和品质、工作理念区分开来,理性面对分歧、理性化解分歧,抑制和杜绝意气之争,就必然能使分歧成为激发工作创造性、加深相互了解和相互欣赏的契机。(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