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成“规划之神”,监管制度何在?
近日,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免职。广东一知名城市规划师批评“出事官员”不懂常识,规划“疯狂又狂妄”,山顶挖湖,山地修建百米大道。“规划规划,纸上画画。”一位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说:“‘一朝天子’一朝规划。每个领导都有不同的眼界、思维甚至利益,一般不会延续前任的。官员上任需要政绩,就修改以前的规划,下面‘唯上’的人帮着进行‘自圆其说’的论证,推进表面合法的程序。”(7月3日《新华每日电讯》)
万庆良落马了,规划师也敢出来说话了。万庆良是否因为“疯狂又狂妄”规划落马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某些地方“一朝天子”一朝规划,官员把规划师抛在一边自封“规划之神”,令人触目惊心。
《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变更而变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的意见擅自修改。“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显然与《城乡规划法》精神背道而驰。“山顶开挖大湖,山地建百米大道,疯狂又狂妄。”规划专家炮轰落马官员无疑戳到了城乡规划的痛处。
应该说,依领导个人意志,随便修改城乡规划的现象,不是广州独有的景观。由于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领导变更频繁,有人认为前任领导制定的规划方案,不能显示自身政绩。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图随意更改城乡规划者不在少数。城乡规划俨然陷入了“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怪圈。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挤占民生投入;也打乱了城乡总体规划部署,导致城乡规划缺乏连续性、前瞻性,影响城市整体美观;滋生了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与烂尾工程。“世界生态宝库”湖北神农架建设机场,引发舆论批评地方忽视生态保护;2013年,济南欲在日军侵华遗址“万人坑”上建商业楼盘,被舆论批评后才叫停……重庆奉节县华字塔和万州区三峡明珠塔两座烂尾塔倒掉了,就是规划短视病的几个现实缩影。虽然舆论对城乡规划朝令夕改,领导随意干预规划的问题诟病不断。但是由于政绩评价体制不完善,制度设计失灵,导致法不责众,领导违规成本太低。这种“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怪现象一直没有根本改变。
规划师炮轰某些领导干预城乡规划,固然可以起到提醒作用。但是与领导的利益、政绩冲动相比,规划师的炮轰改变不了领导随意干预的规划生态。当然,对照《城乡规划法》,各级人大加强规划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城市规划违法行为,也是打破“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潜规则的一条路径。但是由于各种权力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监督力度难免有所削弱,而且人大也未必敢对同级党委、政府与某些重量级官员说“不”。
在我看来,要改变“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生态,主要有这样几项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绩评价机制,丰富政绩评价内涵。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增加官员违规成本,约束官员非理性政绩冲动,修正官员随意变更规划的短视政绩观。二是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问责让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科学论证的决策出不了台;让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促使决策者保持权力谦卑,学会倾听民意,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不再拍脑袋上项目、上工程。三是强化民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让亿万双眼睛盯紧城乡规划,不能听任有人拍脑袋决策,随意调整规划,无谓消耗社会资源。对于决策失误者,不仅民众要谴责,上级有关部门还要启动问责程序与司法程序。改变只有贪污受贿才是犯罪,官员决策失误、糊涂规划不用担责的官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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