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官员叶世文恶性索贿令人咋舌 最重可判无期

26.07.2014  18:32

叶世文 图来自《中国时报

  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桃园县前副县长叶世文涉贪案,台北地检署查出叶利用“营建署长”、桃园县副县长身份,在八德合宜宅、林口A7、新竹眷改3案,收取远雄集团2000万(新台币,下同)贿款;另藉淡海新市镇案向兴富发建设硬拗750万头期款及装潢费;借用女密友账户藏钱3300多万元。全案昨日侦结,依不违背职务行、受贿、藉势藉端勒索财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起诉叶世文、赵藤雄、魏春雄、蔡仁惠、陈丽玲5人。

  检察官认为,叶世文涉贪情节令人咋舌;远雄集团负责人赵藤雄、远雄前副总魏春雄,于当局落实居住正义兴建合宜宅时行贿公务员,以公众资金成就开发霸业赚取私利,将风险转嫁全民,迄今饰词狡辩,3人恶性重大,均具体求处重刑。叶所涉藉势藉端勒索财物罪若成立,最重可判无期徒刑。

  转污点证人的白手套蔡仁惠,检方认定是基于个人情谊协助行贿,无不法得利,且犯后坦承犯行,建议从轻量刑。

   很敢要钱多主动开口

  在押叶世文、赵藤雄、魏春雄,移审北院开庭后,合议庭经6小时开庭和评议,认定叶涉犯重罪,且有串证之虞,谕知收押禁见;赵交保3000万、魏交保500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一、三、五定时到住处辖区派出所报到。

  检方怀疑,叶、赵、魏3人恐不止涉4案,淡海新市镇及新竹眷改案疑另有公务员涉贪,全面过滤“廉政署”查扣远雄急欲销毁69箱帐证内容,分案扩大侦办。

  检方发现,叶世文很敢要钱,大多主动向厂商索贿,他在林口A7案、新竹眷改案都是透过蔡仁惠,主动向远雄索贿。但八德合宜宅案,则因远雄一定要拿下标案,反而是远雄找了蔡仁惠,主动送钱给叶。

   合宜宅案收贿2000万

  检方认定,叶世文共在八德合宜宅、林口A7、新竹眷改3案向远雄集团索贿5200万,包括八德合宜宅案开价2600万、林口A7案索贿400万、新竹眷改案要钱2200万。

  叶在八德合宜宅案拿到前金1600万、林口A7案收贿400万;新竹眷改案,因叶当时自“营建署长”退休,远雄未能掌握标案信息,认叶没有“贡献”,不愿付贿款,叶共向远雄拿到2000万贿款。

   透过密友藏钱3300万

  另叶利用“营建署长”办理淡海新市镇案机会,以陈丽玲名义买房,向兴富发负责人郑钦天强索750万的“一品庄”房子头期款及装潢费,检方认定叶、陈共犯藉势藉端勒索财物罪。

  此外,叶世文透过陈丽玲2个账户藏匿3317.5678万元,因叶无法交代资金来源,检方认定涉犯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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