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打官司对我和孩子都不好 但不打我做不到

13.06.2014  07:58

备受关注的“唐慧女儿案”又有新进展。昨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周军辉、秦星送达了最高法刑事裁定书。最高法依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复核确认受害人被强迫卖淫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2006年,秦星伙同其男友陈刚(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潇湘中路柳子大酒店旁租房经营“柳情缘休闲屋”(以下简称“柳情缘”),并采取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蔡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在该店内或前往宾馆等处卖淫。

2006年10月1日下午,周军辉到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对面东方红超市负一层“快乐溜吧”溜冰,结识了被害人张某某(女,时年10岁),后周军辉返回医学院附近的“漂亮宝贝”理发店上班。之后,张某某来到“漂亮宝贝”理发店,与周军辉一起吃晚饭。当晚,周军辉将张某某带至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对面的“蓝色吧”出租屋内看碟、留宿并发生了性行为。次日上午,周军辉带张某某离开了“蓝色吧”出租屋,在前往“漂亮宝贝”理发店的途中,张某某被其舅母发现带回家。

2006年10月3日下午,张某某再次到“漂亮宝贝”理发店找被告人周军辉,周军辉通过朋友“魏勇”与陈刚联系后,将张某某带至“柳情缘”,交由秦星安排张某某卖淫。此后,周军辉多次从秦星处领取张某某卖淫所得款共1000余元,外出打工后又委托朋友魏治敏(绰号“韦剑”)继续领取张某某的卖淫所得款。其间,张某某因不服从卖淫安排,与秦星发生争吵并朝秦星脸部打了一巴掌。陈刚见状朝张某某脸部打了一下,周军辉闻讯赶来亦打了张某某脸部一下,要张某某尊重老板、听从安排。

2006年12月下旬,张某某被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秦某(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接出饮酒并被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同月30日,张某某被其亲属找到并带离“柳情缘”。经鉴定,张某某患生殖器疱疹及创伤后应激障碍。

复核期间出现是否立功新证

最高法指出,周军辉、秦星二人的行为均构成强迫卖淫罪;周军辉行为构成强奸罪;秦星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均应依法数罪并罚,予以惩处。在强迫卖淫的共同犯罪中,二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最高法指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定罪准确,但是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

此外,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因此,最高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