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

08.08.2014  11:40

8月4日,我厅向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和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一是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我省“宗教慈善周”原则上仍安排在9月份第3周,全省层面仍以“慈爱人间·八闽五教同行”为主题,不搞一刀切。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搭建平台、拓展项目和开展具体活动;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努力调动好、发挥好、维护好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荣誉感、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要以主人翁精神和态度,认真制定本宗教活动计划,扎实有力地推动慈善周活动开展。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培育爱心。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尽可能协调各类媒体对宗教慈善活动进行深入报道,既肯定宗教界乐善好施的行为,又增进社会对宗教界的正确了解和认识。要通过举办各类学习宣传和交流座谈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思想境界和运作水平。要鼓励宗教界挖掘传统宗教文化中的慈善资源,引导树立“爱心至上、自觉自愿”的慈善理念和原则,激励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到公益慈善活动中来。三是创新服务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宗教界解决有关难题,合力做好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服务管理工作。要指导各宗教团体有效整合分散性的宗教慈善资源,努力促使“涓涓细流汇成大海,点滴爱心聚成大爱”;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项目及实施方案,从小善做起,力争做到“年年有计划、月月有活动、常常献爱心”;指导各宗教公益慈善机构健全制度,培育队伍,强化自律,完善监督,形成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