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举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东南片区培训班

05.12.2017  01:44

11月27日至12月1日,国家宗教局在上海举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东南片区培训班。由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宋哩带队,相关处室和各设区市民族宗教局主要负责人共23人参加培训班学习。

国家宗教局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局领导班子集体备课,分别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王作安局长带头在各片区进行宣讲,局各位领导和政法司负责人分别按条例章节为参训学员逐章逐节分析解读,培训为全体学员正确理解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奠定了基础。培训对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观点新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宗教界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学员更明晰的理解,更深刻的体会。

首场培训,王作安局长围绕新时代宗教工作怎么看、怎么办的问题,着重讲授新修订条例总论部分内容,强调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重要原则,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

培训期间,国家宗教局政法司、办公室还分别就新修订《条例》相关配套规章进行了征求意见,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宋哩,厅政法处、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并结合我省宗教工作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培训班还安排了不同省份学员之间的交流研讨。我省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各位学员积极主动向国家宗教局献言献策,对我省下一阶段如何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学员们表态回省后将抓紧在基层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2018年2月《条例》的正式实施打好基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