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厅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六个严禁”

30.04.2015  16:48

五一”将至,省民族宗教厅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六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送礼,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活动;

  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含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和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旅游活动;

  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

  严禁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娱乐健身、度假游玩、私人聚会等非公务活动。